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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入口商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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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家入口商分别从马来西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今日(六月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四万六千元。

  去年九月至十一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香港海关协助下,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四个进口货柜,柜内均载有属有害电子废物的废印刷电路板,报称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到内地。该四个被截获的货柜已即时退回至来源地,环保署亦已就有关退运通知当地执法机构。截获的有害电子废物总市值约为四十七万元。

  发言人补充,截获的废印刷电路板属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如水银、铅及镍)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如不妥善处理会损害环境及公众健康。环保署按照《废物处置条例》严格监管有害废物的进出口,并一直着力打撃有害废物非法进口本港,所有被截获的货柜均会根据国际惯例退回来源地,并对涉案人士作出检控。

  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切勿非法进口有害废物作任何用途(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口)。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未获发有效许可证而进口(包括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重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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