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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教育局与国家教育部建立的定期工作会议机制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据报,教育局与国家教育部(教育部)于去年一月建立定期工作会议机制(会商机制),并决定每年举行两次工作会议。另一方面,教育部在本年初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该等要点包括「全面落实中央对港澳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然而,《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特区」)自行管理的事务;第一百三十六条订明,特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哪一方提出建立会商机制;该机制的详情为何,以及跟过往的双方交流活动在性质和内容上有何不同;为何该机制建立一年多至今,教育局仍没有公布其详情;其他政策局或政府部门有否与内地有关部门建立类似机制;

(二)教育局局长于今年初出席定期工作会议时,有否与教育部官员讨论《2017年工作要点》;如有,详情为何;教育局有否在会议中或其他场合中收到指示,对内地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要点所提任务作出配合;政府会否向内地有关部门申明,特区的教育政策属其自行管理的事务,因此按《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受内地部门干预;及

(三)去年一月至今,各次定期工作会议的举行日期及讨论议题为何;会否公开相关文件和会面内容,并定期向本会作出汇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一直致力透过不同形式,包括双边或多边会议、互访、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推进香港与内地和海外地区在教育方面的合作和联系,为香港学生开拓更广的出路及更多发展机会,增强本港教育制度和学术资历在世界上的认受性,同时巩固本港作为区域教育枢纽的角色,促进人才交流。

  香港是国家一部分,香港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国家教育部是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我们必须增进彼此了解,创造更多合作空间及机会。在国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近年来与内地展开了深入和多元化的教育合作,而且进展良好,惠及香港师生的福祉。例如在高等教育方面,国家教育部自二○一二年起推行「内地部分高等院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让香港学生无须额外应考内地联招试,只须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报读参与计划的内地高校,大大减轻同学的压力。此外,国家教育部设立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亦开放给香港学者参与,历年来香港学者以第一完成人身分在超过40个研究项目获奖,让香港学者的出色研究工作获得国家级认同。而香港与内地的优秀大学互相结盟,协同及深化两地大学在教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生交流等各方面合作,提升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准。去年,得到国家教育部的同意,萨凡纳艺术设计(香港)大学有限公司及芝加哥大学布思商学院(香港)可就其经本地评审的指定非本地学位课程取录内地学生,进一步加强香港区域教育枢纽的地位。

  在基础教育方面,国家教育部近年开放各项全国性的活动和赛事让香港师生参与,有助他们与全国各地优秀的老师和学生交流学习,扩阔视野和见识。另外,为加强内地与香港在基础教育课程发展方面的交流合作,两地在二○一六年一月在北京复办「第九届内地与香港课程交流会」,而「第十届内地与香港课程交流会」亦刚于二○一七年一月在香港举行,就不同教育议题,进行专业讨论和交流。透过每年定期的交流与分享,两地课程专家互相切磋,彼此学习。另一方面,不少内地院校与我们合作,为香港的中、小学及幼稚园校长和教师提供专业培训,使他们在教学方法和课程领导方面,获益良多。而姊妹学校计划也深受两地学校的欢迎。现时,超过580所香港学校已经与内地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

  就叶议员的提问,我们综合回覆如下:

  教育局与国家教育部近年均有进行不定期交流,包括举行工作会议,讨论不同的教育议题和合作项目。为进一步完善沟通交流的渠道,推动更紧密教育合作,促进教师及学生的福祉,双方同意由二○一六年一月起,定期一年两次举行工作会议。有关安排有利双方预留时间,定期会面并跟进各个合作项目的进展,以及定期就双方关心的教育议题交换意见。具体而言,工作会议的目的和性质与一直以来的工作会议并无分别。

   由二○一六年一月开始,定期工作会议至今举行三次,分别是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及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教育局每次开会之前均会发出新闻稿公布有关日期、会面对象和安排,以及随行的官员。

  一如我们与其他地区的教育部门举行的双边会议,我们与国家教育部定期举行的工作会议亦是以闭门形式进行。出于尊重对方,我们不宜单方面公开这类会议的相关文件或具体引述会面内容。

  据我们了解,其他政策局和政府部门现时亦会以双方认为合适的方法,包括工作会议,就双方关心的议题与内地有关部门保持沟通交流。

  教育局和国家教育部透过定期工作会议及互访等方式就双方关心的教育议题交换意见,以及就两地在教育方面的最新发展分享经验和看法。我们重申,特区政府会继续严格按照《基本法》,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政策。

  多谢主席。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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