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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迟付工资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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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八企划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支付六名雇员合共约二十七万五千元的工资,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七万二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予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继续予以严厉打击,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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