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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批准《201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费用)(修订)规例》动议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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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就批准《201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费用)(修订)规例》动议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想就着强积金中介人费用会否转移至计划成员作回应,至于两位议员就着其他强积金的建议和看法,在此我不再一一回应。

  根据强积金条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中介人费用是强积金中介人向积金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支付的。另外,虽然受托人可能会向中介人就提供销售活动发放佣金,但他们不大可能会将中介人的注册或年费计算在强积金计划收费之内,倘若积金局发现有此情况,亦不会批准该项收费项目的申请,所有受托人收费项目必须经过积金局批核,因此我作此回应,让各位议员放心。
 
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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