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推动水上活动安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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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公众对水上活动的安全知识,海事处、香港警务处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香港太空馆举办「2017年水上活动安全研讨会」。海事处副处长王世发在会上致辞,提醒市民在进行水上活动前做好充足准备,以确保安全。
海事处提醒船长或船只操作人在出海进行水上活动前,应做好准备,包括计划航程和考虑船只结构是否适合活动水域和活动性质,船上要有足够富经验的船员指导船上游乐人士按照安全指引进行水上活动。船长或船只操作人亦应熟悉船上的安全和应急措施,在出航前检查船只结构和安全设备,清楚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为整个航程搜集足够天气预报资料,留意天气状况或有关警告信号。
船长在驾驶游乐船只出海时,不可进入浅水区或危险水域,并要在航速限制区或有人进行水上活动的水域慢驶。驾船人士在游玩时,如看见附近水域有其他人正进行水上活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免造成危险。
另外,海事处计划加强监管小型开敞式游乐船,即总长度在三米或以下,并装设总推进功率在三千瓦(约四匹马力)或以下的引擎的开敞式游乐船,在这些船只的运作牌照附加条件,限制其运作范围和情况。处方会在适当时间就相关建议谘询业界。
而游泳人士应在设有救生员当值的泳滩游泳,避免游离泳滩范围,或在锚泊的船艇附近游泳。泳客亦应了解个人体能限制,照顾同行的儿童,切勿单独游泳或游离同伴,和避免在吃饱、喝酒或服药后立即游泳。
海事处会继续推行宣传和教育工作,以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公众人士使用本地船只作水上活动的安全意识,海事处将编印宣传单张,就不同水上活动提供安全忠告。
水警与海事处的执法人员会加强巡逻航速限制区、热门泳滩和水上活动的水域,同时采取行动,打击非法或鲁莽的船艇活动。康文署的救生员亦会留意各个泳滩及附近水域的船艇活动;如有需要,会通知海事处和水警到场执法。
处方期望业界和市民合作,齐心推动水上活动安全,共享水上活动的乐趣。
完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