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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管港珠澳大桥附近的海上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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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议修订《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第313A章)及《商船(本地船只)(一般)规例》(第548F章),以便对驶经香港接线及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两条港珠澳大桥连接路的船只施加高度限制。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说:「因应港珠澳大桥的落成,政府须修订法例规管港珠澳大桥附近的海上交通,以确保航行安全。」

  修订建议沿香港接线及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的南面连接路施加由五米至四十一米不等的高度限制。为更有效规管沿香港接线的海上交通,长度逾十米的船只如须驶经三个最高桥拱须以单向航行。这项安排是参照在汲水门大桥采用的单向通航措施而制定的。

  政府已经就修订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离岛区议会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和海事处相关谘询委员会,委员均表示支持。

  修订建议今日(五月十九日)刊宪,并将于五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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