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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活猪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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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当局自二○○七年起就供屠宰的活猪实施新监察措施(二○○七年新监察措施),在抽取活猪尿液样本以进行兽药残余快速测试,而在测试有结果前,猪只买手便获准竞投猪只及把猪只转运至待宰栏/存放栏等候屠宰。二○一六年八月初,有40头猪只在被验出含兽药乙类促效剂(沙丁胺醇)(俗称「哮喘药」)残余时已被屠宰和流入市面。虽然当局已于该事件后推出改善措施(二○一六年改善措施),但有农友仍担心该等改善措施无法确保食物安全及保障猪只买手的权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下列三个时期的活猪兽药残余测试、拍卖及屠宰的详细流程(以表列出):

(i)二○○七年新监察措施实施前、
(ii)二○○七年新监察措施实施后至二○一六年改善措施实施前,以及
(iii)二○一六年改善措施实施后至今;
 
(二)活猪尿液兽药残余测试自二○○一年推行至今,尿液样本未能通过测试的个案数目;当中分别有多少宗个案(i)查出问题活猪来源地、(ii)的有关人士被检控及(iii)的有关人士被定罪,以及他们一般受到的惩罚为何;

(三)鉴于有农友指出现行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包括:(i)由于活猪在其尿液样本的兽药残余测试未有结果前已进行拍卖和混放在待宰栏内,所以测试结果不能在有关检控中呈堂作为证据,及(ii)当有活猪尿液样本未能通过兽药残余测试时,有关的屠宰或零售流程需暂停,以待当局联络数以百计的持份者,以及从数千头猪只中寻回问题猪只或屠体,以致活猪供应受延误不少时间),当局将如何优化现行制度,以保障猪只买手及市民的权益,同时减少问题发生时对各方的影响;及

(四)鉴于有零售商指出,在去年八月的上述事件中,当局在得知测试结果后随即公布27个涉事零售点名单,但当中16个零售点其后查明与出售问题猪只的产品无关,当局有否汲取教训,确保发放的资料准确,以免零售商无辜蒙受损失;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贤议员的问题,我现答覆如下:

(一)《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余)规例》(第139N章)(《规例》)自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实施。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负责就《规例》规管的禁用及受管制农业用化学物和兽药残余,对进入本港屠房的活猪进行检测。食环署对进入屠房的每批活猪均会抽取尿液样本,交由渔农自然护理署的兽医化验所进行测试。尿液样本测试结果为阴性的猪只会被送往屠宰线屠宰,食环署人员会对被宰猪只进行宰后检验,在食物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猪只屠体和内脏适宜供人食用,才可运出市场。上述活猪检测及屠宰程序,自《规例》生效以来已实行至今,并无题述的新旧之分。

  至于活猪拍卖安排,属业界的商业运作。业界在二○○七年改变其拍卖安排,由以往在活猪抵港后第二天进行拍卖,改为在抵港当天拍卖。这项改动由业界相关持份者,包括活猪进口商、代理商、买手及屠房营运商等自行安排,但并没有因此改变食环署的活猪检测及屠宰程序。

(二)自《规例》实施开始至二○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共有64宗活猪尿液样本测试结果确定为阳性的个案,全部均能追溯猪只的来源地。当中被检控的个案有13宗,全部均成功入罪,每宗罚款为二千至一万元不等。

(三)食环署与业界一直保持沟通,以确保屠房运作畅顺。曾有部分业内人士提出延迟拍卖至得出尿液样本测试结果后才进行。由于活猪拍卖安排属业界的商业运作,食环署将有关建议向业界转达,业界方面包括进口商、买手、商会代表及屠房营运商,均认为现行的安排已行之已久,在不影响食环署就食物安全进行的监测工作之余,有利业界运作。业界认为延迟拍卖的建议将大幅影响业界的工作流程及引致经营成本增加,因而并不支持建议。

  食环署为进一步提升对食物安全的监督工作,在去年深入检视屠房的运作及制度,并落实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致力提早完成每日验尿程序,以预留充足时间供业界应付万一出现阳性化验结果的跟进工作,确保有需要时能及时分辨及隔离有问题猪只,才启动屠宰线屠宰猪只。食环署会继续与业界各相关持份者保持沟通,并不时审视措施的实施情况。

(四)在该次事件中,食环署已分别向受影响的各个零售商致歉,并为弥补有关零售商在事件中因猪肉和猪内脏被销毁而蒙受的经济损失,发放合共约30万元的一笔过特惠金。此外,食环署已与业界代表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并落实改善猪只追踪机制,亦会与持份者合作举行定期演习,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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