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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药物条例》修订于五月五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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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日)表示,政府将于本星期五(五月五日)在宪报刊登《2017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

  修订令将把芬纳西泮、MT-45和4,4'-DMAR加入《危险药物条例》(《条例》)附表1。

  发言人说:「修订令旨在防止贩运和滥用芬纳西泮、MT-45和4,4'-DMAR,这有助巩固香港的抗毒防线。」

  发言人续说:「资料显示,芬纳西泮如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镇抑药物及酒精同时服用,会产生强烈毒性,从而增加呼吸困难及死亡的风险。MT-45是合成类鸦片药物,成瘾及被滥用的可能性甚高,其烈性与吗啡相若。至于4,4'-DMAR,是一种新型精神科物质,服用的症状包括晕眩、高温症、口腔积沫、呼吸困难及心脏骤停。」

  「修订令使上述三种物质如其他危险药物受到《条例》的严格管制。非法贩运及制造有关物质,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五百万元。非法管有和服用这些物质亦属刑事罪行。」

  发言人表示,政府已就修订建议征询禁毒常务委员会及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意见。两委员会对修订建议表示支持。政府亦已就修订建议谘询相关业界及持份者。

  修订令将于本年五月十日提交立法会审议,预期七月七日起生效。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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