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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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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向各类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治疗和支援,以及相关公众教育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i)接受分别由公营和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的精神病治疗的人次(并按精神病种类列出分项数字),以及(ii)分别有多少名正由公营和私营医疗机构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怀疑因病发而作出暴力行为,该等案件的数目及其造成的伤亡人数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新增的精神病确诊患者的人数及其年龄分布,以及当中被识别为有暴力倾向的人数;

(三)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i)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精神科专科服务处方的精神科药物的数量及开支金额、门诊诊所数目及精神科专科医护人员的数目的增减情况,以及(ii)医管局和政府向精神病患者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的单位及人员的数目分别为何;

(四)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非牟利机构和私营医疗机构分别提供的精神科专科服务的下列资料:(i)处方的精神科药物的数量及支出、(ii)门诊诊所数目、(iii)病床数目、(iv)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数目,及(v)精神科专科医护人员的数目分别为何;

(五)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公营医疗机构和非牟利机构为多少个精神病康复者提供家访服务;

(六)现时当局识别及援助「隐蔽」精神病患者的政策和该类服务的单位成本为何;

(七)有否研究公营医疗系统内(i)精神科医生及其他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人员对精神病患者的比例,以及(ii)为该等病人提供的精神科药物及心理辅导服务的有关数据,与其他地方(例如澳洲、日本)如何比较;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八)过去五年,当局就推动公众认识及预防精神病,以及减少公众对精神病患者和康复者的歧视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涉人手和开支为何;具体的成效评估指标及未来的改善计划为何?

答覆:

主席:

  现时,为各类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治疗及支援,以及相关公众教育工作,主要由食物及卫生局和劳工及福利局负责。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下表列出过去五年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接受诊治的精神科病人数目(包括住院病人、专科门诊诊所及日间医院的病人)及当中被诊断为严重精神病患者的病人数目:
 
年度 在医管局接受诊治的精神科病人数目(注) 被诊断为严重精神病患者的病人数目(注)
 
二○一二至一三 197 600 45 500
二○一三至一四 208 100 46 500
二○一四至一五 217 400 47 500
二○一五至一六 228 700 48 200
二○一六至一七(临时数字) 240 900 49 000
注:数字调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数。
 
  政府没有备存于私人医疗机构接受精神科治疗的人士,以及于医管局或私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怀疑因病发而作出暴力行为的统计数字。

(二)下表列出过去五年医管局精神科专科门诊的新症数目:
 
年度 新症数目(注)
二○一二至一三 47 200
二○一三至一四 47 500
二○一四至一五 48 000
二○一五至一六 48 500
二○一六至一七(临时数字) 48 800
注:数字调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数。

  政府没有备存上述医管局精神科新症数字中被识别为有暴力倾向的病人数字,也没有备存全港每年新增的精神病患者的统计资料。

(三)及(四)医管局的精神科专科以跨专业的模式,由包括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及职业治疗师在内的团队,根据病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及临床需要,提供一系列适切的治疗和跟进,包括住院、专科门诊、日间复康训练及社区支援服务等。

  下表列出过去五年,医管局辖下精神科专科门诊数目及于精神科工作的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和职业治疗师的人数:
 
年度 门诊数目 精神科医生(注四) 精神科护士(注五及六) 专职医疗人员
临床心理学家 职业治疗师
二○一二至一三(注一) 17 332 2 296 65 218
二○一三至一四(注一) 18(注三) 335 2 375 71 227
二○一四至一五(注一) 18 333 2 442 77 236
二○一五至一六(注一) 18 344 2 472 82 245
二○一六至一七(注二) 18 356 2 473 89 256
注一:截至报告年度的三月三十一日。
注二: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三:位于北大屿山医院的精神科专科门诊于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投入服务。
注四:精神科医生指所有在精神科专科工作的医生,实习医生除外。
注五:精神科护士包括所有在精神科医院(即葵涌医院、青山医院和小榄医院)工作的护士、在其他非精神科医院精神科工作的护士,以及在精神科工作的所有其他护士。
注六:包括精神科社康护士。 

  除上述医疗专业人员外,社会福利署(社署)亦于医管局辖下的精神科医院及专科门诊诊所派驻医务社工,为精神病患者及精神病康复者提供适时的心理社会辅导,以及经济和住屋等援助,协助他们处理或解决因精神病而引起的情绪、生活及家庭问题,帮助他们康复及重新融入社会。过去五年,社署精神科医务社工的人数为243名。

  下表列出过去五年,医管局处方精神科药物的开支:
 
年度 精神科药物开支(百万元)
二○一二至一三 428
二○一三至一四 423
二○一四至一五 410
二○一五至一六 464
二○一六至一七(临时数字) 506
 
  另一方面,社署透过资助11间非政府机构,在全港各区设立24间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透过社工及精神科护士等专业人员,为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顾者提供一站式、以地区为本的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及社会康复服务,当中包括个案辅导服务、外展服务、转介有需要的个案至医管局接受临床评估及精神科治疗。

  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下,营办机构可灵活调配资源及安排适当人手。根据社署的估计人手编制,下表列出过去五年,综合社区中心的社工及精神科护士的数目:
 
年度
 
24间综合社区中心(根据估计人手编制)
社工数目 精神科护士数目
二○一二至一三 288 43
二○一三至一四 317 43
二○一四至一五 339 43
二○一五至一六 363 43
二○一六至一七 363 43
 
  政府没有备存非牟利机构和私营医疗机构处方的精神科药物的数量及支出、门诊诊所数目、病床数目、以及精神科专科医护人员的统计资料,也没有备存私营医疗机构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统计数字。

(五)及(六)综合社区中心会为有精神健康问题或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包括有精神健康问题的「隐蔽」精神病患者)提供外展支援服务。过去五年,综合社区中心每年平均提供约62 000次外展探访。

  现时,综合社区中心或社会工作者可将个案转介到医管局各联网的社区精神科作跟进。医管局社区精神科跨专业团队会根据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及需要,为患者提供适切的住院、门诊、日间復康训練及社区支援服务。此外,专业团体亦会与社署紧密合作,并按需要安排联合探访,从而为患者提供具协调性及个人化的社区支援。

  下表列出过去五年,接受由医管局提供的精神科外展服务人次数字:
 
年度 接受医管局精神科外展服务人次(注)
二○一二至一三 238 800
二○一三至一四 260 100
二○一四至一五 280 100
二○一五至一六 282 700
二○一六至一七(临时数字) 290 000
注:数字调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数。

  由于负责识别及援助「隐蔽」精神病患者工作属相关机构的恒常工作,我们未能独立计算有关工作涉及的人手和开支。

(七)医管局的精神科专科以跨专业的模式(包括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医务社工及职业治疗师),根据病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及临床需要,提供一系列适切的治疗和跟进,包括住院、专科门诊、日间復康训练及社区支援服务等。由于精神科团队也会支援其他相关服务(例如精神科急症室会诊、精神健康专线等),我们没有备存相关医护人员对精神病患者的比例。

(八)卫生署一直采取以人生历程和环境为本的方式,透过各项服务,例如家庭健康服务、学生健康服务、长者健康服务、基层医疗统筹处、中央健康教育组等,向不同年龄群组的市民进行教育和宣传工作来提高公众意识,从而促进心理健康。

  为提高公众对心理健康推广的参与及对精神健康的知识和了解,卫生署在二○一六年一月展开了为期三年、全港性的「好心情@HK」心理健康推广计划。透过一连串大众媒体广告、宣传活动和社区活动,向不同阶层的市民推广精神健康,以及进行有关常见精神健康问题的教育,使他们能将计划的三大元素:「与人分享」、「正面思维」及「享受生活」融入日常生活当中,从而提升心理健康,并于有需要时,愿意向专业人士求助。同时,增加公众对精神健康问题的了解,有助减少歧视的情况。

  卫生署为「好心情@HK」计划于二○一五至一六、二○一六至一七及二○一七至一八三个财政年度共预留三千万元拨款。署方已调配现有人手,以推行计划。卫生署亦已委托本港一所大学于计划前和计划后进行调查,以监察公众对心理健康和常见精神健康问题的知识、态度与行为的改变,以及评估此计划的效益。政府会根据计划评估结果,为推广精神健康制订未来路向。

  另外,营办综合社区中心服务的非政府机构需要举办社区公众教育活动,以增加公众人士对精神病康复者的了解及正面认识。

  由于部分推广工作属于相关政策局/部门的恒常工作,我们未能独立计算有关工作涉及的人手和开支。

  政府会适时检视各项精神健康推广工作的成效,并按照检视结果,制订各项工作的未来路向。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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