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改划一幅原供香港体育学院使用的用地的用途
**************************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卓廷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当局于二○○七年把一幅毗连沙田马场原供香港体育学院(体院)使用的用地,交由香港赛马会(马会)改建为马术项目比赛场地和支援设施,以支援二○○八年北京奥运会和残疾人奥运会。政府自二○○九年一月起,一直以短期租约形式将有关用地租予马会。去年底,政府(i)展开修订沙田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程序(其中一项修订是把上述用地的用途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马场」地带),并(ii)原则上同意待该程序完成后,将该幅用地以增批部分形式纳入为期50年的沙田马场土地契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一名政府官员在二○○七年四月十三日本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体院有了在重建后所设的各项拟议新增的额外设施,在可见的未来将完全满足体院和精英体育培训的需要,而无需收回上述用地来进行发展,有关说法的理据为何;
(二)鉴于有报道指称当局在二○○七年三月已就重建后的体院的覆盖范围谘询相关团体及人士(包括有关体育总会及运动员),并与他们达成初步共识,可否提供有关谘询工作的详情,包括(i)谘询文件的详细内容,以及(ii)被谘询的体育总会名称及运动员数目,以及有否收到反对声音;如有,当局如何回应;及
(三)有否重新评估把上述用地批租予马会50年的做法,会否妨碍体院日后的发展及长远规划;如有重新评估,详情为何;如评估结果为会,当局有何补救措施?
答覆:
主席:
沙田马场用地自一九七七年以来以私人游乐场地契约的形式,按象征式地价批予香港赛马会(马会)作赛马及相关用途,主要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观赏赛马及进行合法博彩的设施。该土地使用者马会为非牟利机构,从该幅土地举行赛马活动所得的收入,在扣除税项后,均用作马场营运、资助社会服务及公益用途。考虑到沙田马场性质独特,政府于二○一五年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下向马会批出为期50年的特殊用途契约,继续现时作为马场及相关的用途,以便马会就沙田马场的赛马及社区设施作长远规划及发展。
问题提及的用地是沙田马场西南面一幅毗连用地,现时是以短期租约形式租予马会作马廏、供骑师和马匹使用的练习场及设施、马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下称「奥运马廐用地」)。
「奥运马廏用地」曾经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租予香港体育学院(体院)作高尔夫球练习场和足球场。事实上,整幅体院用地(包括「奥运马廏用地」)(即GLA No. ST-301)自二○○四年起属于康文署管理的政府土地,由康文署租予体院使用。由于香港举办二○○八年奥运和残奥马术比赛,康文署于二○○七年将体院用地(包括奥运马廏用地,但不包括单车场及游泳馆用地)租予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马术比赛(香港)有限公司,直至二○○八年年底。自二○○九年起,政府将「奥运马廏用地」以短期租约形式租予马会作马廏、供骑师和马匹使用的练习场及设施、马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而GLA No. ST-301其他用地则继续由康文署租予体院。马会于二○一三年向政府提出申请以特殊用途契约方式续租沙田马场用地时,同时申请保留「奥运马廏用地」。
我现就提问分项答覆如下:
(一)体院重建工程完成后建筑面积由约26 000平方米增加至约78 000平方米,所提供的新增和额外设施足以应付体院在未来10至15年精英运动的发展需要,因此政府认为不必再将「奥运马廏用地」租予体院。时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于二○○七年五月曾致函立法会阐释有关考虑。
(二)香港体育学院重建计划联合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于二○○五年七月成立,由精英体育事务委员会(体育委员会辖下委员会之一)副主席及体院主席担任联合主席,负责检讨体院院址内及其他地方提供的训练设施及配套,并就体院重建计划作出建议。专责小组在六个月的运作期间,曾广泛谘询主要相关团体及人士,包括当时十三个精英运动项目的体育总会(即田径、羽毛球、单车、剑击、壁球、划艇、游泳、乒乓球、网球、保龄球、三项铁人、滑浪风帆和武术)、两个伤残人士体育总会(即香港智障人士体育协会(二○一五年七月前,该会名称为香港弱智人士体育协会)和香港残疾人奥委会暨伤残人士体育协会)、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香港精英运动员协会、各体院教练和运动员及体育行政人员。
我们在二○○七年四月提交民政事务委员会的文件(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panels/ha/papers/ha0413cb2-1493-2-c.pdf)亦提到,政府曾详细研究体院重建工程的覆盖范围,文件第七至十一段说明了把「奥运马廐用地」剔出体院重建工程范围的理据以及让马会保留有关用地的原因。由体院成立的重建计划工程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香港体院公司的成员、政府的有关决策局和部门代表及专业人士)和主要相关团体及人士,包括体院董事局、各有关体育总会、教练、运动员及体院员工等对修订体院重建工程的覆盖范围均没有表示异议。谘询结果反映各持份者均认为香港体院进行大规模重建可满足香港现时及将来的精英体育发展。
(三)就最近修改土地用途及批地予马会的安排,体院重新确认有关安排并不影响精英体育的发展需要。我们会继续与体院保持紧密联系,令体院的设施及支援服务继续配合精英体育培训的需要。
完
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