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提交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书面发言稿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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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提交予今日(四月三日)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书面发言稿件全文∶
 
主席:

  律政司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总预算开支大约为19亿7 千200万元,较上年度(即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增加约24.8%(即大约3亿9千万元),但较上年度的原来预算开支则减少约12%(即大约2亿7千万元)。有关变动,主要牵涉两大方面:

  首先是人手的增长。来年,我们会填补过去未能填补的职位空缺,以及净计增设32个新职位以应付政府各部门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及运作上的人手需要。

  第二方面是诉讼费用及向获委聘的私人执业大律师、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支付的开支。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的开支金额,主要视乎相关案件的数目、复杂程度和进展而定。每年这方面的开支预算,是根据拟备预算时所掌握的资料及审慎理财的理念而制订,但最终金额则取决于相关司法程序的发展和结果。鉴于有关案件的最新情况,我们将二○一六至一七年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开支的修订预算分别调低65%及47.6%。若将来年的预算,与上年度大幅调低的修订预算比较,表面上可能令人有大幅上升的感觉,但若与上年度的原来预算比较,来年的预算实际上已分别调低44.7%及11.5%。

  以下我会重点简介律政司在新一个财政年度的工作重点。

纲领(1)- 刑事检控

  在刑事检控方面,我们来年将继续处理因「占领行动」及「旺角事件」而衍生的案件;加上处理日常的各类不同的刑事案件,刑事检控科的工作仍然会相当繁重。刑事检控科的同事会继续严格根据《检控守则》、法律及证据,以公平、公正和非政治化的态度处理检控工作。
 
  为应付繁重的工作,我们将会在来年提供资源,为刑事检控科加开8个政府律师及两个高级政府律师的职位,以加强处理犯罪得益相关案件、执行《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及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提供支援,并令刑事检控科的律师有更多机会出庭进行检控工作,提升讼辩专长,从而进一步强化我们的检控团队。

  让公众更加理解香港的刑事制度及推广法治精神,亦会继续是我们的其中一个工作要点。我们会继续举办「与公众会面」及「检控周」等活动,保持与社会大众的沟通。

纲领(2)- 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科会继续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民事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制订的法例和行政措施,均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适用法律。同时亦会负责处理涉及政府的民事等相关司法程序。
 
  民事法律科辖下的调解小组会继续支持调解督导委员会落实在香港提倡和发展调解的政策。主要工作包括:

(一)在西九龙法院邻近用地兴建调解设施,及落实在上述地方实行调解先导计划,处理合适的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以及其他合适的争议。
(二)继续谘询调解督导委员会及其他持份者,探讨在香港使用评估式调解所须的基础建设,以解决知识产权及其他合适的争议。
(三)争取《道歉条例草案》早日获得通过,促进以和解方式排解争端。
(四)再次举办「调解为先」承诺书的活动,藉此推动各界更广泛认识调解及使用调解去解决各类纠纷。
 
纲领(3) - 法律政策

  法律政策科会继续发挥维护法治的重要职能,就《基本法》、人权及政制等事宜,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支援。
 
  律政司多年来致力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的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我们会继续与持份者合作,在内地与海外(包括亚太区和「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推广香港的相关服务。
 
  律政司亦会致力优化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我们分别于去年底及今年初向立法会提交两项有关仲裁和调解的修订条例草案,分别旨在澄清知識产权争议的可仲裁性,以及容许第三者资助仲裁或调解。我们期望相关立法工作能够尽快完成,从而进一步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区的主要争议解决中心。
 
纲领(4)- 法律草拟

  法律草拟科的工作目标,是草拟能够准确反映政策目的并且容易明白的法例。本届政府计划在今年七月之前,将若干重要的法案提交立法会,法律草拟科会提供所需的专业草拟服务。我们亦会继续为法律草拟人员提供培训,以促进专业发展。

  此外,名为「电子版香港法例」的全新的电子法例资料库,已于二月二十四日启用。很多公众人士对新系统的功能表示满意;但我们亦知悉部分使用者在使用新系统时,遇到一些技术问题。我们正与承判商努力处理这些问题,并会继续改善新系统,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

纲领(5)- 国际法律

  国际法律科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并加强彼此的合作,当中包括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委员会下一个加强经济和法律基建工作组。该工作组在二○一五年二月成立,召集人由律政司一名律师担任。今年二月,该工作组获经济委员会通过成为一个永久工作组,反映其工作获充分肯定。

  我们会继续通过亚太经合组织及其他适当平台,加强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的合作。透过这些工作,我们希望能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地位。

结语

  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财政年度的主要工作。我和各同事会乐意解答各位委员的问题和听取大家的意见。

  多谢各位。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