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回应有关适当使用安全带指引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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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三月二十九日发生于港珠澳大桥建筑工地的致命工业意外,有报道指劳工处现时对于水上/岸边建筑工程的职业安全指引只要求工人在进行高处工作时将安全带扣在工作台上,有关要求非但不能保障工人,更会危害他们的安全,报道亦引述有要求劳工处应尽速修改有关指引,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回应如下:
 
  职业安全及健康的相关规例明确规定安全带须要持续系于适当和稳固的系稳物,而劳工处出版的「安全带及其系稳系统的分类与使用指引」(「指引」)阐述符合规例要求的不同系稳物,其中包括连接于系稳点的独立救生绳,临时工作平台并不是「指引」下容许的系稳物。有关规例及「指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包括海上及岸边的建筑工程,而上述意外的事发地点属于劳工处规管的海上建筑工程。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