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位于港珠澳大桥地盘发生的工业意外和强积金对冲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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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局长,想问问工业意外中,有没有人违规?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首先,我们对这件工业意外中有工人伤亡表示高度关注。对于有工人身故,我们十分难过。我们亦藉此机会,向家属表示慰问。而劳工处在知悉这意外后,已即时调查,亦发出了「暂时停工通知书」,即相关工序要暂时停止,直至劳工处可以信纳他们已经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危害威胁才可以复工。劳工处正全速作出调查,当然,在调查过程当中,会看看当中有没有人要负上法律责任,或者有否违规的情况,以及有什么地方可以作出改善。
记者:有意见认为现时的罚则太轻,即使有安全问题,只要承办商赔钱就可以解决问题,漠视工人的安全,有没有这个情况?是否需要检视现时的罚则?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其实根据现时的法例,如果违反职安健条例,最高可以罚款50万元和监禁半年(视乎相关条例或可达十二个月)。我们看看过去的罚款额,其实是有增加。看看记录,对比二○一四年每个事件(的平均罚则)约为20,800元,已升至(二○一六年的)约28,000元,其实已增加百分之三十六。而特别是近期有两宗违规个案,在一月的时候,其中一个承办商被罚18万5千元,另一个更被罚52万元。劳工处在这方面一直向法庭提供足够资料,特别是关于事件引致的严重程度,和对职业安全的深远影响等。这些资料和以往这个罚则的资料其实都有提供给法庭,以帮助他们考虑罚则。如果有需要的话,会征询律政司意见,对罚则提出上诉,所以我们亦都会密切监察情况。
记者:想问问今次有没有人违反这个指引?现时的法例上,安全绳要扣在工作台上?有没有违规或者违反指引?今日有工会表示,其实安全绳应该系在永久构筑物或稳定的地方,但海上好像是另一套指引,未必适用,是不是这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如果根据劳工处的法例指引,在这个情况,其实不是分海上或陆上,最重要是安全带紧系于系稳物(anchor)上,不是系于工作台。当然,劳工处正在深入调查,如果发现真的有违规情况以及有人需要负上责任,劳工处会作出适当跟进,甚至适当的时候会作出检控行动。
记者:安全带扣在工作台是否违法?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事实上,正如刚才所说,指引是要求他们将安全带紧系于系稳物(anchor)上,例如桥趸,而不是系于工作台。当然,这方面需要按实际原因和情况,劳工处再深入调查才知道。如果有违反法例的情况,劳工处一定会跟进,作出适当检控。
记者: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已经违规?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劳工处正在调查,所以我相信,现阶段我不能够就是否违规方面作出结论,相信要等劳工处作出调查才知道。
记者:有关征询律政司,上诉判刑罚则,其实这么多年来,工程展开后发生了很多意外,现在才讨论是否已经太迟?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是现在讨论罚则。其实劳工处每次就着这些个案都会尽量提供足够资料给法庭,特别是事件可能引致的伤亡和对职业安全的严重性,以及过往罚则等资料,给法庭参考以决定罚则。每个个案来说,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觉得需要作出上诉的时候,才会提出上诉,不是现在才说提出。其实我们是恒常检视每个个案的情况。所以整体上,正如刚才我所说,对比二○一四年的平均罚款,其实二○一六年上升了百分之三十六,而最近两个个案来说,我们看见承建商一个被罚18万5千元,另一个被罚52万元。
(至于就着强积金对冲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今年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内,特别就着逐步取消强积金与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对冲的安排的机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我们亦盼望以这个具体的建议作为基础,在这几个月与持份者包括商界、劳工界和有关谘询委员会深入讨论,我们希望大家能够一起完善这个建议,在互谅互让和务实理性的讨论之下,能够在六月底之前敲定最终方案。今晚我们来到这里,希望除了介绍具体建议的详细方案之外,亦想听到劳工界的朋友的关注和意见,包括其他建议,以致建议能够完善,以及日后在敲定的时候,更加全面考虑不同的意见。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53分
香港时间23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