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动议修订《2017年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修订)规例》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2017年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修订)规例》开场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修订《2017年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对指定车辆实施更严格的车辆设计标准,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修订内容已载于议程内。

  首先,我衷心感谢主席易志明议员领导的小组委员会在审议《修订规例》期间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已因应小组委员会的意见提出修订动议,并得到小组委员会对修订的支持。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和保障公众健康,我们的一贯政策是因应国际间的最新发展,当符合标准的燃料及车辆在本地市场有合理的供应后,便收紧车辆的燃料及废气排放标准。欧盟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始分阶段引入欧盟六期排放标准。欧盟六期重型柴油车比欧盟五期型号减少排放八成氮氧化物和五成可吸入悬浮粒子;欧盟六期轻型柴油车则减少排放约五成半的氮氧化物。环保署于二○一五年开始为新一轮的收紧新登记车辆法定废气排放标准开展谘询和相关的工作。

  经考虑车辆供应商为本地供应欧盟六期车辆的时间表,我们在二○一五年年底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建议由二○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分阶段实施欧盟六期排放标准,并开始谘询运输业界和车辆维修业界。我们同时表示会检讨现行新登记柴油私家车的政策,以免路边空气污染因柴油私家车的快速增长而加剧。

  在得到事务委员会对初步建议支持下,我们谘询运输业界和车辆维修业界。所得运输业界的主要意见是希望政府把柴油货车及非专营巴士的拟议实施时间表最少押后至二○一八年一月;而车辆维修业界并不反对我们的建议。经考虑谘询所得意见,我们接纳运输业界的意见,在去年底向事务委员会提议修订实施时间表,于二○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就柴油货车及巴士分阶段实施欧盟六期标准,以便相关人士有更多时间准备。至于汽油私家车和的士,则在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欧盟六期标准;而柴油私家车,则于同日收紧至加利福尼亚的LEV III标准。事务委员会原则上对修订建议并无异议,并其后于今年二月二十四日举行听证会,以了解柴油私家车供应商和运输业界的意见。鉴于出席听证会人士对经修订的实施新标准时间表的意见,事务委员会通过议案建议政府再把生效日期延后。

  与此同时,政府于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立法会提交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11章)第43条订立的《修订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立法会就有关修订规例成立了小组委员会。

  (代)主席,就柴油私家车方面,业界要求进一步推迟实施新标准时间表的主要理据是希望有足够时间调整其销售计划。我们认为在去年十月已通知柴油私家车供应商新标准的实施时间表,故他们应有足够时间调整其销售计划。至于货车及非专营巴士,业界希望推迟实施日期的原因是要让本地市场引入更多欧六车辆,并让车辆维修技工有更多时间掌握有关维修这些车辆的技术。

  就供应方面,据我们了解所有主要欧日商用车供应商均已确认能如期供应涉及车辆类别的欧六型号,而内地的车辆制造商亦无困难供应欧六巴士予香港。就维修方面,环保署已于二○一五年联同车辆供应商、代表中小型车房的商用车维修商会、职业训练局和其他团体,举办维修新型柴油车的讲座,并会继续举办这些维修讲座。我们亦会谘询车辆维修业界的意见以加入更深入的内容,协助车辆维修业界掌握所需维修技术。

  虽然我们认为《修订规例》的原定实施时间表理据充分,亦已充分考虑了业界运作需要,但是我们亦理解及尊重业界的忧虑。另外,立法会内亦有不少议员希望政府能体谅业界,尽量与业界寻求共识,以令法例得以顺利落实。经详细考虑后,政府同意延后柴油私家车实施新标准的日期至二○一七年十月一日,并推迟设计重量逾3.5公吨的货车及设计重量逾9公吨的巴士实施欧六标准的日期至二○一八年十月一日。

  上述修订获运输业界普遍接受,小组委员会亦表示支持。代主席,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上述的修订,使实施更严格的车辆设计标准的规例能尽早落实,以便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并再次多谢小组委员会。多谢代主席。
 
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8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