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呼吁选举委员明日踊跃投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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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法官呼吁选举委员明日(三月二十六日)踊跃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中投票。
冯骅法官今日(三月二十五日)与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巡视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会展)三楼大会堂的主投票站后表示,投票站的各项安排都十分妥善。
首轮投票明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进行。
冯骅法官说:「我建议选举委员尽量于上午十时前到达投票站投票,避过投票结束前的挤拥时间。」
他说:「在任何情况下,选举委员必须于上午十一时前到达会展三楼的主投票站,才可赶及在第一轮的投票时间内投票。」
选举委员前往主投票站投票时,须带备香港身分证以领取选票。他们亦需带同选举委员名牌,以便进入会展。
冯骅法官强调:「一如其他选举,投票是不记名和以保密形式进行。选管会高度重视投票的保密性。」
他说:「根据法例,选票上不会印上任何号码,而投票站人员不得记录任何选举委员获发哪张选票;选举委员有权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投票选择。选举委员获发选票后,须独自进入投票间填划选票,然后将选票向内对折及投入投票箱。」
「投票站内设有独立间格的投票间并设有上盖,而所有投票站内的闭路电视监察系统的摄录机亦已被拆除。」
除此之外,任何选举委员都不可以在投票站内与其他人通信息,尤其不可以向他人展示选票上的选择,亦不可以将选票带离投票站。
他续说:「选举委员不可以在投票站内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器材与其他人通讯,亦不可以拍影片、影相、录音和录影。为方便投票站主任执行有关规定,选举事务处会要求各选举委员在进入投票站前先关掉并收好流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器材。」
冯骅法官指出,投票站内有足够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及处理违规情况,如遇到骚扰或违规的情况,会立刻转介予在场警员跟进。
他说:「选举结束后,根据法例,所有选票及有关选举文件会由总选举事务主任负责妥为保存六个月,我会亲自监督整个过程。除非是根据法庭作出的命令,否则其他人是不可以检查任何选票,而所有选票都会在限期届满时全数销毁。」
如有需要进行多于一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及第三轮投票将分别于明日下午二时至三时及晚上七时至八时进行。
点票会在每轮投票结束后尽快在会展五楼F及G展览厅的中央点票站进行。完成投票后,选举委员应尽量留下观看点票,等待宣布选举结果。
公众人士亦可以在中央点票站的指定范围内观看点票过程。由于座位有限,选举事务处明日上午十时起,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公众人士入场,额满即止。为方便大会控制入场人数,进场人士必须佩戴大会提供的手带以作识别。
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资料可于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hk)浏览。
如有查询,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完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