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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报刊登战略物品管制修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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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下星期三(三月二十九日)向立法会提交《2017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该命令)。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发言人说:「香港一向紧随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的管制。该命令的目的是更新香港自二○一五年修订该附表1的战略物品管制清单后,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对战略物品管制清单所作的变更。」

  就着技术发展,这些修订与时并进地放宽了若干类别的两用战略物品的管制,特别是电子、电脑以及电讯和资讯安全类别的产品。与此同时,亦新增对若干类别的两用战略物品的管制,包括感测器与雷射器、导航及航空电子,以及核子物料、设施及装备。在香港,战略物品的贸易主要涉及电子、电脑以及电讯和资讯安全方面的产品。根据《进出口条例》,战略物品的进出口受到由工贸署署长签发的许可证所管制。

  该命令于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宪报刊登,并于三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会。该命令将在工贸署署长于稍后藉宪报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实施。业界人士可于网上浏览宪报(www.gld.gov.hk/egazette)。

  市民如欲查询有关修订,可联络工贸署战略贸易管制科(电话:2398 5587或电邮:stc@tid.gov.hk)。

  工贸署亦会透过通告及部门网页通知业界人士有关修订的详情。
 
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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