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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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已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委任余家宝为积金局执行董事,担任执行董事(规管及政策)一职。余家宝的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止,为期三年,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欢迎是次任命,并表示:「余女士在一九九九年积金局成立时加入积金局。作为一个富经验的行政人员,余女士对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历史和发展及职业退休计划的规管有着深入的认识,并专长于立法检讨、研究及政策发展。她过去多年,曾参与各项强积金制度改革,经验丰富,对积金局推动强积金制度的改革,促进计划成员的利益的工作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已委任蔡加赞、周婉仪、梁继昌、潘佩璆、蔡永忠及黄子逊为谘询委员会成员。他亦再度委任两名现任谘询委员会成员,分别为钟志平博士及林振升。所有任命为期两年,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止,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陈家强欢迎谘询委员会的任命。他说:「谘询委员会由来自不同背景的成员组成。蔡加赞先生、周婉仪女士、梁继昌先生、潘佩璆医生、蔡永忠先生及黄子逊女士的任命将使谘询委员会受惠于不同领域的专才。我有信心谘询委员会在主席黄定光先生及副主席陈唐芷青女士的有效带领并在各成员的支持下,能对积金局提供宝贵意见,以支持该局持续改进强积金制度。」
同时,陈家强亦感谢七位行将卸任的谘询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分别为陈志光、叶伟明、管胡金爱、郭琳广、李华明、庞宝林及谭何锦文。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实施,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底,强积金制度覆盖超过二百七十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净值超过六千七百二十亿元。
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积金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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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友嘉博士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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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唐芷青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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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鉴林
关百豪
刘麦嘉轩
潘兆平
石礼谦
黄杰龙
黄国
黄旭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任候补)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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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赐
罗盛梅
许慧仪
余家宝
谘询委员会乃根据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委员会,专责就强积金条例的运作和积金局的效能和效率向积金局提供意见。
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起,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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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光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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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唐芷青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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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加赞
周婉仪
钟志平博士
林振升
梁继昌
潘佩璆
蔡永忠
黄子逊
完
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