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固定摊位小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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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小贩牌照)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小贩牌照数目每年的变化,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五年,交回的小贩牌照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五年,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就持牌人交回小贩牌照后腾空的固定摊位,向他们的助手及其他人签发新牌照的数目分别为何;
(四)过去五年,牌照上诉委员会处理了多少宗就继承或转让小贩牌照申请被拒而提出的上诉;当中获裁定上诉得直的个案数目为何;及
(五)食环署以何准则考虑签发新的小贩牌照?
答覆:
主席:
自一九七○年代初以来,政府的政策是一般不签发新的小贩牌照,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将街头持牌小贩搬迁到公众街市大楼或离街小贩市场,减少街道阻塞、对附近居民造成环境滋扰、甚或卫生和火警的风险。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于二○○○年成立,继续奉行上述小贩管制及发牌政策。
政府曾在二○○八至二○○九年度检讨小贩发牌政策。检讨范围包括研究可否重新签发新的小贩牌照、放宽小贩牌照的继承和转让规定,以及如何强化区议会在小贩发牌和管理方面的角色。在检讨后,政府推出了多项措施,包括因应当时个别小贩牌档区的空置情况,重新签发约200多个固定摊位小贩牌照,获发牌的人士包括有小贩行业经验的现职登记助手和其他合资格的公众人士。新签发的小贩牌照不设继承和转让的条款。
此外,为改善摊档的防火效能和设计,政府于二○一三年六月推出为期五年、涉及2.3亿元拨款的小贩资助计划,为在43个排档区经营的持牌小贩重建或搬迁摊档时提供财政资助,亦为自愿交回小贩牌照的小贩提供一笔过特惠金。
我现就提问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即由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按年以分区划分固定摊位小贩牌照的数目分列于附表一。
(二)过去五年(即由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按年以分区划分自愿交回固定摊位小贩牌照的数目分列于附表二。
(三)过去五年,没有小贩牌照持有人自愿交回牌照后由其助手继承其小贩牌照或向公众人士签发新小贩牌照的个案。
(四)由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牌照上诉委员会共处理了14宗小贩继承或转让的个案。当中有四宗个案裁定上诉得直,五宗个案裁定上诉得直,但有附加条件。
(五)小贩资助计划将在二○一八年六月结束。食环署会在小贩资助计划结束前后,因应个别小贩排档区的情况,包括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情况、营商环境,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区议会和区内居民的意见,审慎考虑会否重新签发小贩牌照,以填补有关小贩牌档区内可能可予重用的空置摊位。
完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5分
香港时间19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