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屋宇署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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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早前有工会的代表向本人反映,有33名以非公务员合约受聘于屋宇署担任屋宇安全主任及屋宇安全助理的员工近月只获续约一年,并须在约满后离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屋宇署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人数及有关的薪酬总开支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屋宇署因人手不足而积压的工作(包括对僭建物采取执法行动、发出楼宇修葺命令及处理渗水投诉)的数量,以及每年处理有关工作的目标数量为何;
(三)自二○○九年以来,每年有多少名屋宇署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投考署内公务员职位,以及当中受聘的人数为何;
(四)上述两个职级的主要工作范围,以及过去三年每年的薪酬总开支分别为何;为何当局削减上述职位;及
(五)当局会否向上述员工提供支援,包括(i)协助他们转职为公务员,以及(ii)开设相关公务员职位,以吸纳该等员工;如会开设职位,有关职位的名称、数目及职责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现行机制,政府部门可按照其需要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以应付部门有时限性的特定工作需要。部门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取决于不同因素,包括部门运作需要、现有资源和可用限额,以及相关合约雇员表现等。
政府的一贯政策是透过公开、公平和具竞争性的招聘过程,录取最合适的人员填补公务员职位空缺。由于公务员合约雇员职位的入职条件和遴选过程或会与公务员职位不同,政府并无机制让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直接转职为公务员。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必须透过公开途径申请政府的公务员职位。
发展局经查询屋宇署后,现就问题回覆如下∶
(一)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屋宇署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人数及所涉总薪酬(包括薪酬、约满酬金及强积金)开支如下∶
所有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包括屋宇安全主任及屋宇安全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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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千元) | 人数 | |
二○一四至一五年 | 90,283 | 265 (截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二○一五至一六年 | 73,097 | 241 (截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
二○一六至一七年 | 63,774 (预算) |
173 (截至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
(二)在过去三年,与清拆令、楼宇修葺令及勘测令、已修葺楼宇及由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屋宇署合组的联合办事处(联办处)所处理的渗水举报个案有关的统计数字胪列如下∶
统计数字/年份 | 二○一四年 |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
(a) | 发出清拆令数目 | 目标 | 6 000 | 17 000 | 12 000 |
实际 | 11 816 | 12 918 | 12 901 | ||
已获遵从的清拆令数目 | 12 380 | 13 662 | 14 438 | ||
(b) | 发出修葺令/勘测令数目 | 目标 | 500 | 550 | 500 |
实际 | 540 | 589 | 969 | ||
已获遵从的修葺令/勘测令数目 | 647 | 798 | 834 | ||
(c) | 已修葺楼宇数目 | 目标 | 650 | 700 | 700 |
实际 | 849 | 947 | 1 017 | ||
(d) | 联办处已处理的渗水举报个案 | 22 056 | 25 093 | 29 148 |
(三)屋宇署并没有编制该署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投考署内公务员职位的数目。于二○○九年三月,屋宇署共有176位属于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的屋宇安全主任及181位属于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的屋宇安全助理。截至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当中的69位屋宇安全主任及86位屋宇安全助理已受聘为该署的公务员。
(四)现时屋宇署共有25名属于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的屋宇安全主任及8名属于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的屋宇安全助理,他们主要是调派到联办处协助调查楼宇渗水个案,以及在屋宇署楼宇部协助处理「楼宇更新大行动」的后续工作。
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属于非公务员合约职位的屋宇安全主任和屋宇安全助理的总薪酬(包括薪酬,约满酬金及强积金)开支如下∶
二○一四至一五年 (千元) |
二○一五至一六年 (千元) |
二○一六至一七年 (预算)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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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安全主任 | 17,908 | 13,939 | 11,146 |
屋宇安全助理 | 4,680 | 2,594 | 2,236 |
总开支 | 22,588 | 16,533 | 13,382 |
屋宇署一直致力将有长期运作需要的非公务员合约职位转为公务员职位。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屋宇署共开设96个专业人员公务员职位及193个技术人员公务员职位,当中70个专业人员职位及157个技术人员职位涉及将非公务员合约职位转为公务员职位。
因应联办处由二○一四年四月起以恒常形式运作,屋宇署已分阶段将该办事处多个隶属屋宇署的非公务员合约职位全数转为公务员职位。而「楼宇更新大行动」亦已于二○一六年九月大致完成。故此,屋宇署自二○一六年十月起,只会与合约届满的屋宇安全主任及屋宇安全助理续约一年,以便有关同事有充足时间作适当安排。此外,若有关同事在合约届满前离任,屋宇署亦会弹性处理其解约要求,以及考虑根据同事服务时间长短按比例给予约满酬金。
(五)屋宇署将于二○一七/一八财政年度增设23个专业职系及25个技术职系的公务员职位,主要用于加强对现存楼宇的执法行动。署方会在招聘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和具竞争性的原则,以用人唯才的标准录取合适人员填补该等空缺。
屋宇署一直为专业及技术职系的公务员及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包括屋宇安全主任及屋宇安全助理)提供培训课程、经验分享和研讨会,以加强其专业及技术知识。如屋宇署接获曾服务于该署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应征公务员职位,署方会在确定有关程序符合公务员事务局相关指引下,将有关应征者在屋宇署服务的年资及经验纳入为其中一个甄选的依据。
完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