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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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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现在街边也看到有不少垃圾桶,将来推行垃圾征费后是否有需要减少街上的垃圾桶数量,好像在日本筑地的垃圾或商户的垃圾,不会弃置在街边的垃圾桶?

环境局局长:其实,这个议题,早前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民共议讨论如何迎接垃圾按量收费,其中一个建议就是要政府与社会商讨,如何将在公共空间,包括路边、公园和球场等的回收桶以至垃圾桶转型。政府早前已经成立了一个「公共空间回收及垃圾收集设施改造督导委员会」,简称「桶改会」,进行讨论。早前的会议已有初步结论,整体来说就是减少设置于公共空间的垃圾桶,同时增加回收桶的比例,即是说,可以方便大家进行回收,同时减少非法弃置,即不付费用便弃置垃圾的行为,在此取得平衡,为此我们订下了一个两年的进程,这牵涉到食环署(食物及环境卫生署)、康文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垃圾桶及回收桶的设施,将会逐步落实。

记者:预计会减少多少(垃圾桶)?防止人们在街边见到有垃圾桶便会弃置?

环境局局长:我们当时的结论是,现时香港的垃圾桶密度和比例高,如果一下子要做到像南韩、台北或日本(垃圾桶数量)比较很少的情况,可能大家未必适应,所以现在的建议会在中间落墨,第一步先减至一个颇高的比例,同时亦不会不太方便,在垃圾收费的初期看看大家的社会反应,然后再检视怎样作出第二步,继续调整。我想,方向会是参照南韩、日本或台北的经验,长远是会减少路边的垃圾桶,同时增加回收桶的比例,为大家作出一个平衡。

记者:会否有需要增派人手到街边的垃圾桶?例如进行突击巡查,有人将一些家居垃圾放到垃圾桶便会……

环境局局长:两方面,一方面公众教育宣传是重要的,大家要体现减废和关顾环境卫生、公平的一个原则。同时,现时亦有法规,如果有人乱丢垃圾,例如把垃圾放在垃圾桶的旁边,基本上是没有公德心和违法,到时适当的执法是需要的。多谢各位。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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