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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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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二十日)在政府总部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有很多环保组织都觉得这个收费水平比较偏低,可能对于一些中产家庭,几十元可能不算得什么,对于经济诱因上未必足够,你自己有什么看法?是否可以做到减废?日后会否再检视(收费)水平呢?还有想问非法弃置的问题,可以怎样去处理?是否简单地加强人手便可以打击到呢?
 
环境局局长:在收费水平方面,大家都理解我们早前找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民共议,大家去商讨怎样的收费水平,一方面能有推动减废的力度,同时社会又接受、亦是可以承担的。我们现在的建议,是与当时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议的水平相若。另外,我们与亚洲其他先进城市,有按量收费落实的(水平)比较,亦是大致相若。其实我们的定价是在现时台北市和首尔市(的定价)之间,这两个城市的收费水平是能够推动减废的力度,所以我们觉得这是个合理的水平。但回看胶袋收费的例子,我觉得建立一个制度,与经济挂鈎只是神髓所在,收费水平高些、低些,其实是第二步的思考。
 
  至于在执法方面,我们亦是听取了早前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建议,我们会在一些废物弃置的地方,例如垃圾站等,加强执法。我们一直与业界沟通,亦把当时委员会的建议再行前一步,即我们建议在一些处所的废物弃置地方,亦会有一些执法的做法,这是我们行前一步,希望与业界、社会一起同步落实减废的推动,同时亦能平衡市政卫生。
 
记者:现在的收费水平比试验计划的一毫半还要便宜,为什么会调低了水平?是听到有意见说要调低还是有其他原因?另外,其实现时有很多街坊都会把垃圾弃置在楼梯口,如果到时不是用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到时清洁姐姐或承办商是否可以不处理?还是将执法责任去了他们那里?
 
环境局局长:我想这里可以分开两分面去讨论。第一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现时的收费建议,是按照早前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建议水平来作基础。你说到我们在一些社区参与项目试验用每公升一毫半,是取一个整数作试验而已。我想最重要是社会当时的共识,就是让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一个基础,他们在二○一四年提出一个全面建议,让政府去参考,而今次的收费水平,正如刚才所说,与亚洲其他先进城市是相若的,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合理而又能平衡一方面推动减废,同时是社会可以承担、可以接受的水平。
 
  至于执法方面,正如刚才所说,我们愿意行前一步,不单在食环署的垃圾站、垃圾车去执法,而且在我们的建议中,我们与物管(物业管理公司)亦有讨论过,希望可以在不同的处所介入协助执法,大家共同承担平衡市政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思考。
 
记者:局长,想问执法人员预计会有几多人?全港有几万幢单位,预计要有多少人手执法?你刚才说会进入处所执法,是否有这个权力,如食环署人员可以进入私人楼宇执法?
 
环境局局长:这个问题问得好。回看其他先进地方,重点是应该放在宣传教育上,因为这是全港的全民减废运动,所以大家要理解这法规的原意,大家一起负起公民责任,为香港、为地球一起去减废。而这个按量收费的模式,是让大家量度自己的废物弃置水平,从而推动大家源头减废,增加乾净回收,这是整个政策的重点所在。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在其他城市亦同时加强执法,所以稍后会有更多细节,上立法会要求,希望议员支持增加相关的人手,这些我们会容后再公布。刚才说过,执法不单是在食环署的垃圾站和垃圾车,立法条例的建议,亦会赋予环保署的同事可以到不同处所的公共空间执法,所以在这方面可以解答得到你有关的关注。
 
记者:可否以中文说说有关基层家庭的问题,会否协助他们?会否减少街上的垃圾桶?除了调整比例外,实际上会减多少?
 
环境局局长:你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在落实垃圾按量收费、推动全民减废的同时,如何关顾一些基层,特别是综援家庭的平衡。我们亦听取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早前与民共议的建议,他们建议我们在落实收费的同时,亦要关顾综援家庭的需要,所以我们对这方面亦是正面、积极的。但我想细节会容后公布,因为暂时来说,我们第一步是要确立一般家庭的垃圾量和收费水平,定了这两方面后,我们就可以逐步确立究竟怎样的数额或方式,能帮助到综援家庭能够平衡到这两方面的诉求。
 
  另外,你问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垃圾桶。我们刚才说过,在推行垃圾按量收费的同时,好像亚洲其他城市,如台北或首尔,他们亦同时调整在公共空间、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垃圾桶数量和设计,以至回收桶的配套。所以大家可以看我们早前「桶改会」(公共空间回收及垃圾收集设施改造督导委员会)在会后已发出新闻稿,大致上的方向是减少在公共空间的废屑箱,同时间改善,即加大回收桶对垃圾桶的比例,增加回收的配套,这方面是一个大方向。同时,我们亦会聘请顾问重新设计,香港如在落实按量收费后,这些回收桶和垃圾桶在公共空间应该是什么模样,这些会容后公布。
 
记者:可否再仔细说说,现时说「按户、按袋」,是以怎样的方式去购买这些垃圾胶袋?另外,之前亦有人说过一些单幢楼、旧楼,没有物管那些,你们现在是打算怎样做,会否比较难行?刚才你说容后公布如何协助一些有需要的家庭,可否简单说,是会有津贴提供呢?
 
环境局局长:你有三个问题,第一是如何购买这些指定垃圾袋。我们的想法是,以方便大家购买为本,所以一些家庭购买日用品都会去超市、便利店,甚至是邮局,这些都是我们构思的,希望在这些连锁店,包括邮局,早期会有差不多超过四千个售卖点,方便大家日常可以接触到,方便购买。甚至在一些乡郊地方,我们可能会设置一些售卖机,如汽水机般,能够方便一些偏远地方,都可以容易购买到这些指定垃圾袋及弃置大型废物的指定标签。
 
  第二方面就是如何能在一些单幢楼有配合。一方面,我们的执法在香港市区及郊区都会加强,同时我们亦会加强回收支援,例如一些社区回收网络,特别在一些旧区及单幢楼多的地方,我们也会加大配套及宣传,甚至我们正构思一些外展回收减废大使,可以到个别区分与市民一起配合政策。
 
  至于第三个问题是如何关顾一些综援家庭。简单来说,刚才说过我们会分两个阶段,第一是我们要确立收费水平,以及了解这些相关的综援家庭,其废物弃置量是哪个水平,定了这个谱模后,我们第二步便会想想以什么方式能够平衡减废推动和关顾基层这两方面。后者我们会容后公布,但我们会持积极、正面的态度,不会令基层家庭太过担心,我们的政策是一方面推动全民减废,同时希望政策能够让市民大众达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
 
记者:关于非法弃置方面,会否再在一些楼宇或私人场地,加强CCTV(闭路电视)?会否参考首尔的做法,设立一个举报机制?另外,很多家庭都会觉得厨余是相对大的垃圾源头,会有什么设施去处理厨余方面呢?
 
环境局局长:在执法方面,我想香港的文化与台北或首尔都颇不同。我们有和一些关注团体或环保团体接触,大家都觉得在香港推行垃圾按量收费,重点是要加大教育宣传,这是重点。至于你提到检举方面,我觉得在这个阶段未必是最适合香港当前的状况。当然,在加大教育宣传的同时,是否善用一些科技去帮助一些屋苑监控,我想也未必是重点,我想应该是大家建立一个有公德心的文化,大家一齐减废才是重点所在。
 
  至于你最后的问题是问厨余。我们现届政府亦推出了一份《香港厨余及园林废物计划2014-2022》,分析了如何理解香港厨余及园林废物的挑战。坦白说,计划指出了香港相比起其他城市,处理这些挑战是大的,因为香港土地相对缺乏,亦没有高比例的农业、畜牧业的状况,所以相对困难。我们要逐步建立善用科技,将厨余转为能源为本的政策。香港第一个将厨余转为能源的厨余厂,是位于大屿山小蚝湾,在今年下半年会落成;第二个厨余厂位于新界北区,亦正在招标当中。这两个厨余厂合共可处理每日五百吨的厨余,将厨余转做能源,大致上可应对到香港工商业的厨余。现时工商业的厨余平均每日约为一千吨,根据外国的经验,回收到约一半已差不多是顶点。所以这两个厨余厂,一个二百(吨)、一个三百吨一日,合共已能够处理大部分香港能够回收到的工商业厨余。
 
  如果参考外地的经验,举个例子,在欧洲厨余回收做得最成功的城市是米兰,他们亦是两部曲,在十多年前开始先做工商业厨余的回收,接着在近几年才做住宅的全面厨余回收。我们亦可按照这个步伐,第一步希望能够加大工商业的厨余回收再造,这是重点,至于住宅方面,按照香港的客观状况,能够全面落实的时间表是属于第二部曲,这就是整体的图像。我想大家亦有留意,今年《施政报告》亦有讲到,政府会支援大学、中学、小学安装一个在地厨余回收再造,会加大力度去做,重点未必一定在回收,而是希望大家珍惜食物,源头减少厨余的产生才是重点。大家亦明白,香港人在源头所产生的人均厨余量是相当高,当然我们会思考厨余回收,但大家的重点应落在如何减少这些厨余产生,这才是当前香港应聚焦的方向。
 
记者:食环署所服务的大厦是否已包括所有「三无大厦」?是否包括村屋?涉及几多幢楼宇或多少户?如果按量收费,换算后是否与使用专用垃圾袋的收费每公升11仙相若?还是会比较贵?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按袋」和「按重」,根据我们的资料,(收费)基本上是相若。至于你说在乡郊地方,如果有些乡郊地方是使用食环署的垃圾站,其实他们使用了食环署的服务,可以用「按袋」收费的。
 
记者:有没有说涉及多少幢?
 
环境局局长:数字方面,可以容后再问。
 
记者:没有包好的垃圾,食环署或清洁工人可以不收就放在原地,会否变相将执法责任落在管理处或承办商?
 
环境局局长:我们希望大家可以共同承担,正如较早前所说,我们回应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建议,除了在我们自己地方执法,我们在建议中亦愿意到处所的公共空间执法。所以若物管见到有人非法弃置,有并非以专用袋弃置垃圾的情况,他们检控的话,环保署同事亦会与他们合作,看看如何能在源头打击这些没公德心的人的行为,我们希望与社会一同携手合作打击这些问题。
 
记者:假设有个情况是住户晚上用其他胶袋,不是用专用袋并扔在楼梯间或其他住户楼层的楼梯间,就算发现到都未必找到源头。这个时候应该可以怎样做,食环署可以如何执法呢?
 
环境局局长:其实这些情形不是香港独有,台北、南韩到今时今日仍然有这样的状况。但整体来说,他们整体的减废成效,或大部分人的从规是正常的,所以政策是有效的。对于个别少数或越来越少数没公德心的人,我们的建议是赋予环保署同事上楼执法的权力。如果有这类个案而且是做完再做的话,我们可以针对这些黑点追寻和检控。这是整个社会、政府、业界、物管一齐找方法对应的个案。
 
记者:刚才说到执法的权力,但是否真的能够实行?扔垃圾是一、两秒之间,扔完就走,就算再找人上来看,除非一直找人「捕住」就会「捕到」,但你不会,没办法有人手这样做,是否有权力都不会做到这些执法?
 
环境局局长:你这样说是言之过早,当然执法是有难度。大家明白香港是个密集的城市,高楼大厦多,是有挑战存在。香港作为先进城市,市民应该要有与时并进的水平,我想说的是如何加强公众教育宣传是重点所在。亦有朋友问到香港这么大,如果真的是「捐窿捐罅」去执法的话,人手和牵涉的公帑可以很大,所以这不应是重点所在。但我们都会令法例赋予同事这样的权力,能够在一些黑点执法,这是平衡所在。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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