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八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现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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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主办的二○一八年度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此计划希望通过与本地表演艺术工作者及艺团合作,在全港各社区推行艺术外展活动,向普罗大众或特定社群推广表演艺术,进一步把艺术带进社区。
 
  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非牟利演艺团体或艺术工作者的自由组合,并于最近三年内,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艺术形式方面具备实际及高水准的公开演出经验。每位申请者只可就下列其中一类活动提交一份建议书:
(一)针对特定社群而设计或深入个别社区进行的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署方亦鼓励艺团/艺术工作者为以下特定的主题构思及设计合适的艺术计划:
(i)以地区特色为题材的表演艺术计划;或
(ii)为儿童设计的表演艺术计划;或
(二)以普罗大众为目标的普及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
 
  拟议的活动须涵盖一种或以上的演艺形式如戏曲/曲艺、舞蹈、音乐、剧艺(包括话剧、默剧、魔术及木偶等)及跨媒体艺术;活动内容可包括一项或多项具创意的表演艺术活动的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范、讲座和展览等。

  二○一八年度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的申请简介会于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下午三时于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4楼AC1室举行,有兴趣的艺术家/艺团可透过电邮至aatab4@lcsd.gov.hk或致电二五九一 一六九九留座。

  有关计划的申请表格可于观众拓展办事处网页下载、或于康文署各表演场地索取;亦可透过邮递及传真索取。截止日期为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

  查询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的详情请电二五九一 一六二八,或参阅网页www.lcsd.gov.hk/CE/CulturalService/ab/tc/ccas2018guide.php



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