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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根据《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动议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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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今日(三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第40条动议拟议决议案的总结发言:
 
代主席:

  我首先衷心多谢郭家麒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我想在此作出扼要的回应。

  一直以来,政府都会因应香港社会的转变和经济发展的步伐,以及实际情况所需,不时检讨劳工法例,以及确保这些法例可切合劳资双方的合理诉求及法例赋予雇员的保障能与时并进。我们会继续留意社会及各方面的情况,听取各界的意见,因应实际情况作出检讨和适切的改善,以期在保障病患者的权益及业界的承担能力之间能取得平衡。

  我想重申,政府一向关注肺尘埃沉着病(肺尘病)及间皮瘤患者以及其家属的情况,并已有既定的客观机制每两年视乎情况调整《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下各个补偿项目的金额,务求令有关补偿金额的水平能配合有关期间的物价变动,并顾及其他相关的因素,从而为肺尘病及间皮瘤患者以及其家属提供合理的保障。

  今次的修订建议已获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委员会的支持,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的雇员及雇主代表一致通过,以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委员亦表示支持。在将来建议调整上述补偿项目的金额时,我们一定会参考郭议员和其他议员今日提出的宝贵意见。事实上,我们亦会继续与持份者保持联系,与他们交流看法,并小心分析可行的改善建议,在平衡雇员权益及雇主和业界的负担能力下,适当跟进和作出改善。如果结果显示补偿金额有需要作出适当调整或有其他需要改善的地方,我们亦会征询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委员会、劳顾会及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在此,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这项决议,让肺尘病及间皮瘤患者以及其家属可尽早获得更高的保障。

  多谢代主席。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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