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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有机食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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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启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没有法例规管有机食品的生产、认证、标签及销售等事宜。政府于二○一一年就应否规管本地有机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研究。顾问研究的结论是没有迫切需要进行立法。此外,政府于二○一四年发表的《新农业政策:本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谘询文件中表示,当局已设立有机耕作支援服务,并积极推动和支援本地农民发展有机耕作。鉴于有机食品市场近年蓬勃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重新就规管本地有机食品的生产及销售等事宜进行研究,包括以立法方式进行规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有何措施避免出现有机食品规管机制落后于产业发展的情况;及
 
(三)鉴于有不法商人把非有机食品当作有机食品出售,欺诈消费者,当局会否设立机制调查和跟进有关投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不同地区/国家就有机食物的定义以及认证标准和方法各有不同。
 
  现时本地生产的有机食品以新鲜蔬菜为主,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于二○○○年推出「有机耕作转型计划」(其后改称为「有机耕作支援服务」),透过提供技术支援,包括园艺技巧、土壤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及留种技术等,协助本地传统农友转型至有机耕作,生产优质的蔬菜,以开拓新市场和提高竞争力。截至二○一七年二月,香港有299个农场參加了由渔护署提供的「有机耕作支援服务」,其中约三分之一农户为近五年加入。这299个有机农场的土地总面积为108公顷,平均每日生产约六公吨有机蔬菜,相当于本港新鲜蔬菜总供应量不足0.3%。
         
  政府一直推动有机食物标签工作。自二○○二年十二月起,香港有机资源中心(有机资源中心)在蔬菜统营处的农业发展基金拨款下,为农民提供自愿性的认证服务。有机资源中心参照国际标准(即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制订一套严格的准则,确保有机农场的工序符合有机耕种和生产的认证标准。获认证的农户,可于其产品加上认证机构的标签以资识别。已获有机资源中心认证的有机食物包括蔬菜、养殖鱼类及其他食物加工产品。有机资源中心定期进行调查,以监察市场情况。
 
  政府于二○一一年委托顾问进行研究,以评估是否有需要规管香港有机食物(包括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考虑到本地有机食物业规模甚小,以及政府在食物方面的主要政策目标是保障食物安全和供应稳定,顾问的研究报告认为没有迫切需要推出新法例以规管本地有机食物的生产和销售。
 
  顾问建议政府应加强消费者教育工作,丰富消费者对有机食物的知识和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有机产品认证。政府于二○一三年就顾问的建议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汇报,其后一直加强与有机食物有关的消费者教育工作,并支持业界继续推动有机食物标签工作,提醒消费者认识有机食物认证机构所发出的认证标志。
 
  就问题的三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有机食物和一般食物的分别,主要在于其生产、加工及处理方法,而这些分别不能从验测食品(包括蔬菜)而确定。从食物安全而言,它们并没有显著分别。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食物安全,所有在香港出售供人食用的食物(不论是有机食物或一般食物)都必须符合同一套的法定食物安全、品质及标签标准,确保有关食物适宜供人食用。食物安全中心透过食物监察计划,按风险爲本的原则,透过进口、批发以及零售层面抽取食物样本(包括有机食物)进行测试。
 
  政府会继续加强与有机食物有关的消费者教育工作、丰富消费者对有机食物的知识,以及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支援和强化现行的行政措施,包括进一步推广认证计划、简化认证程序和公布食物欺诈(包括借有机之名作欺诈)的举报机制等。此外,政府会继续留意国际间规管有机食物的最新发展,亦会不时审视本地情况及需要。
 
(三)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条例》),任何人士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就其所供应的货品,包括有机食物,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违法,香港海关可根据《条例》采取执法行动。香港海关一直积极处理虚假商品说明的投诉,采取风险为本的原则订立执法行动的优先次序,在取得合理详尽的资料,会就投诉个案作出深入调查及搜证,并因应个别个案的事实和证据,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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