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最佳资讯科技初创企业奖重检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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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二○一六年年中传媒的报道,资科办于同年八月要求最佳资讯科技初创企业奖的筹办机构(即香港资讯科技联会)重检两个个案。同年十二月中,筹办机构向资科办提交重检报告,并在参考资科办和督委会的意见后,于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提交最新报告。资科办在考虑最新报告后,决定维持迈特思的得奖资格,以及取消施纳士的得奖资格。
根据迈特思提供的资料和筹办机构跟进调查得到的资料,经参考督委会的意见后,资科办认同筹办机构的调查结果,即迈特思的产品并无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诉讼,是符合最佳资讯科技初创企业奖的参赛要求。
至于施纳士的个案,资科办在检视所有资料及听取督委会的意见后,认为施纳士未能完全符合参赛资格,尤其有关「产品须已推出巿场最少三个月」的规定。故此,资科办决定取消其得奬资格。
至于「2017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资科办已落实改善措施,加强检视参赛项目、筹办机构核实参赛资格的程序和评审工作。资科办会继续与各界合作,透过这个广受认同的专业奖项,促进本地资讯及通讯科技业的发展。
完
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5分
香港时间19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