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管理野生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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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于一九九九年开始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禁止游人喂饲野生猴子等野生动物。此外,渔护署推行多项旨在减少野生猴子数目的措施,包括提醒游人切勿喂饲猴子的公众教育、在效野公园改用脚踏式开关垃圾箱以减少猴子食物来源,以及进行猴子避孕及絶育计划。然而,据悉猴子袭击游人甚至闯入民居的事件近年越来越多,反映现行政策和措施的成效不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渔护署有否统计过去三年,每年全港的野生猴子数目;如有,数目为何,以及它们有否呈上升趋势;如有此趋势,有否探讨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渔护署接获野生猴子袭击人类和闯入民居的投诉宗数分别为何;
(三)过去三年,每年渔护署人员为执行禁止喂饲野生猴子的规定而(i)进行巡逻的次数及(ii)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以及每年被定罪人士数目及他们一般被判处的罚则为何;
(四)过去三年,渔护署调配了多少人手为野生猴子进行避孕及絶育;有否评估该计划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
(五)渔护署会否就下述工作进行检讨:(i)监察野生猴子数目、(ii)就禁止喂饲野生猴子的规定执法,以及(iii) 就该项禁止规定进行公众教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渔护署会否考虑聘请擅长控制野生猴子繁殖的内地专家来港提供协助,以及建议可行方案?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贤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金山、狮子山及城门郊野公园、大帽山郊野公园的部分地区、大埔滘自然护理区、邻近大埔道之郝德杰道地区,以及大埔道琵琶山段,已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指明为禁止喂饲野生动物的地点。禁止喂饲措施旨在减少猴子依赖喂饲,让它们自行在郊野中觅食。过去多年,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在相关郊野公园内种植约三十万棵适合猴子进食的植物,包括杨梅、白桂木、南酸枣、岭南山竹子和余甘子等,确保它们在野外有充足的食物,吸引它们重返大自然觅食及生活。
根据渔护署的调查,猴子在民居附近出没,主要是习惯被人喂饲或受垃圾站中的食物吸引,因而走近民居觅食,对市民造成滋扰。因此,要有效减少猴子闯入民居,市民应停止喂饲动物,以及妥善清理垃圾。为提醒游人禁止喂饲野生动物的规定,渔护署已在上述禁喂地点及相关郊野公园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和挂上大型横额,提醒市民切勿喂饲野生或流浪动物。
为有效处理猴子滋扰的情况,渔护署已加派人手专责在经常有猴子出没的黑点巡逻。当接获有野生猴子在民居附近出没,渔护署会尽快派员到场跟进,驱赶或捕捉闯入民居的猴子,并在调查猴子出没的情况和原因后,向受影响市民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意见,以更有效控制和处理猴子滋扰问题。如有需要,渔护署会联络其他部门跟进因猴子滋扰而衍生的其他例如环境卫生等问题。此外,渔护署会因应猴子在民居出没的情况,设置捕兽笼,诱捕徘徊民居的猴子,以减低对居民造成的滋扰。在过去三年,渔护署未有接获猴子袭击市民的个案,而接获猴子滋扰的个案数目如下:
二○一四年 |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
猴子滋扰个案数目 | 437宗 | 550宗 | 447宗 |
在禁喂地点进行喂饲,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一万元。渔护署人员会定期巡逻禁喂地点,如发现有人违例喂饲猴子或其他野生动物及有足够证据,便会提出检控。渔护署会因应实际情况,不时检讨禁喂巡逻的安排;如有需要会加派人手于晚间或假日进行执法工作。在过去三年,有关检控违例喂饲野生动物的资料如下:
二○一四年 |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
巡逻次数 | 797次 | 1 342次 | 1 031次 |
提出检控个案数目 | 67宗 | 66宗 | 72宗 |
成功检控个案数目 | 65宗 | 60宗 | 45宗* |
罚款/平均每宗 (个案罚款范围) |
$770 ($0-$1,000) |
$813 ($0-$1,200) |
$777 ($0-$1,500) |
从二○○七年开始,渔护署定期安排行动,为金山、狮子山及城门郊野公园的猴群进行避孕及绝育处理,每次行动约有10位人员参与。渔护署会监察猴群数量的变化,从而长远控制它们的数目。根据调查显示,居住在金山、狮子山及城门郊野公园的猴子出生率有下降趋势,由二○○八年约78%下调至近年约35%;群落数目亦在过去八年减少了超过23%,而在过去三年维持约1 650只。渔护署会继续监察本地猴群群落的变化,并会为更多猴子进行绝育处理。
渔护署会不时就其管理猴子的工作进行检讨。为了更有效控制猴子滋扰,渔护署现正检讨处理猴子滋扰的工作,并会邀请各地的野生动物保育专家提供协助,从而制订一个更全面的猴子管理计划。
完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