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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例管理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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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6,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七月巡查铜锣湾告士打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时,乔装顾客光顾食物及饮品,但会社职员并无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以及未能在牌照处人员的要求下出示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的副本和注册图则。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10、17及19项条件。

  负责管理上述会社的男子因而被控违反条例第21(1)(a)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证明书持有人,必须遵守证明书上的条件。当局会继续执法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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