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财务公司被禁止假冒作房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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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高等法院下令禁止一家财务公司假冒作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从事业务。

  房委会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日)表示:「房委会自七十年代起,在履行其职能及职责时,一直使用其已设计的标识(见附件)。这个标识在香港经过广泛使用和宣传推广后,公众都认为它纯粹与房委会有关。」

  然而,一家财务公司早前推出再按揭和财务服务时,在其宣传单张、小巴广告、信头、推广材料和网页,刊载混淆地及有欺骗性地近似房委会标识的侵权标识。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为免误解,房委会除了立时向公众澄清房委会与该财务公司完全没有关连之外,亦从速在高等法院,对该公司及其唯一的董事展开民事诉讼程序,以保障房委会的声誉,及避免该等涉及对房委会标识构成的侵权行为及欺骗陈述,有损公众利益。」
 
  高等法院在二月八日颁下判决书,包括给予胜诉的房委会永久禁制令。该永久禁制令今日已适切地送达答辩一方。



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