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房屋局回应就新航管系统委聘独立顾问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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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在二○一五年六月发表的第六十三A号报告书中,促请运房局考虑立即委聘外间的独立专家,以评估新航管系统的安全性和性能。为跟进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建议,运房局于二○一五年十一月委聘NATS,就评估新航管系统本身以及民航处的准备状况向运房局局长提供独立意见。
运房局委聘NATS的过程完全遵守政府的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及达致最佳经济效益。一般而言,在采购不超逾143万元(二○一五年的限额)的顾问服务,部门可由适当职级的公职人员基于充分的理由(例如时间极为紧迫或基于技术原因而缺乏竞争)而批准邀请少于五名顾问公司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民航处只曾就报价文件所列的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提供专业意见,而报价文件正式发出后的其他委聘程序,包括审核报价文件、联系有关公司等工作,均由运房局的主事官员直接处理。此外,报价文件内容和NATS就文件的回应,亦经运房局内部的航空顾问详细审阅。而报价文件中亦有订明服务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能与其他人合谋的条款。
由于帐目委员会促请运房局立即委聘独立顾问,而运房局必须在极短时间内物色和聘请合适的顾问,为属于专门技术的新航管系统完成评估工作,作为局方考虑系统启用日期的参考。运房局在决定委聘NATS时,考虑了以下因素:
(i)NATS是英国具领导地位的航空服务供应商,在航空交通管制(空管)系统和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服务对象遍及世界各地,可以提供不同机场转换新航管系统的参考经验;
(ii)NATS曾协助英国两个主要空管中心的系统运作成功完成过渡安排,具有实际经验;及
(iii)NATS过往为香港的航空业界做过各类顾问研究工作,有良好的往绩,而且NATS熟悉香港独特的空管运作环境(包括区内复杂的空域、跑道容量限制等),能够在运房局要求的短时间内,为新航管系统进行深入的评估工作;及
(iv)NATS在香港设有办事处,方便应运房局的要求实地观察新航管系统的运作,及为空管人员的准备状况进行实地和直接的评估,并在有需要时可以迅速参与运房局的会议和回应查询。
运房局发言人补充:「鉴于NATS从未参与新航管系统的开发过程,因此NATS作为运房局评估新航管系统准备状况的独立顾问,不存在角色冲突。」
运房局理解到国际上拥有有关空管系统的专业知识的顾问数目有限,并须符合局方指定的要求,而NATS是当时已知唯一符合所有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因此决定以单一报价方式委聘NATS为独立顾问,过程完全符合政府的既定采购程序。
在新航管系统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全面启用前,NATS为系统做了三次评估,检视系统工程的安全性,以及民航处在不同时段就分阶段启用新航管系统以至全面启用新系统的准备状况。NATS的多次评估结果均是正面的,确认系统工程属安全、稳定和可靠,而且系统和民航处在二○一六年六月及十一月分别已为分阶段启用及全面启用系统功能准备就绪。
NATS的所有评估报告,均直接呈交予运房局局长参考,而局方亦已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会议上全面公开所有评估报告,公众可到有关委员会的网页自行查阅报告内容(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panels/edev/papers/edev20161128cb4-154-4-c.pdf)。
运房局会继续密切监察新航管系统的运作情况,并会尽全力确保新航管系统的安全性,绝不会在航空安全上有任何妥协。
完
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15分
香港时间21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