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单车友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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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荣铿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近年在新市镇和新发展区缔造「单车友善环境」,设置单车径和单车泊位等设施。然而,有市民批评政府未有在市区推行类似的政策,以致他们不能在市区以单车代步。政府一直表示由于市区的交通一般较为繁忙和地少车多,所以难于在市区找到合适土地设置该等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法例确认和保障骑踏单车人士使用道路的权利;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否考虑制定相关的法例;
 
(二)现时全港单车泊位的数目及其位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如未有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骑单车人士指出,有不少道路路面有坑洞、裂缝或凹凸不平等状况,对他们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当局就定期检查及维修道路路面所订的政策或措施为何;
 
(四)当局会否加强宣传及教育工作,提醒汽车司机尊重骑单车人士共用道路(快速公路及隧道区域除外)的权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会否把与骑单车人士共同使用道路的驾驶技巧和安全知识纳入驾驶执照考试的内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当局会否就市区内兴建单车径及单车优先道路进行可行性研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当局会否规定市区重建局在进行区域性重建项目时,预留地方设置单车泊位,以及扩阔道路以供兴建单车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八)鉴于当局近年多次表示会控制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的数目,以纾缓交通挤塞及改善空气质素,当局会否在控制车辆数目增长的同时,一并推广单车作为代步工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荣铿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车辆」指任何经构造或改装为用于道路上的车辆,而不论是否由机械驱动,但不包括西北铁路车辆(即轻铁)或电车。单车归属「车辆」类别,可在行车道上骑踏;但基于道路安全考虑,现时有个别行车道路段划为禁止骑踏单车区,例如快速公路和政府隧道等。
 
  此外,《道路交通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亦订明骑单车者须遵守的规例,例如有关鲁莽、不小心或在酒类或药物影响下骑踏单车的罪行,在黑夜时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须在车头展示白灯及在车尾展示红灯的规定等。
 
  因此,骑单车者与其他驾驶人士一样,享有使用道路的权利及须遵守相关法例的责任。
 
(二)现时全港共有约57 700多个公众单车泊位,各区泊位的分布详见附件。
 
(三)路政署负责辖下公共道路和附属道路设施(包括单车径)的保养工作,并会定期派员巡查及进行不同规模的维修保养。为保持良好及安全的道路路面状况,路政署会就主干道路每星期进行一次巡查;其他道路则会每一至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查;公共道路的单车径则会按位置及交通流量安排每一星期至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查。另外,路政署会为各类道路(包括单车径)每半年进行一次详细巡查,旨在了解有关道路的表面及结构情况,搜集相关的数据资料,以便筹划并为维修保养工作订下优次,按计划有序地进行维修保养,防患未然。
 
  如接获道路设施损毁的报告或在定期巡查勘察时发现道路设施损毁,路政署会按损毁情况尽快安排合适的复修工作,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四)政府十分重视单车安全。运输署及警方一直与道路安全议会紧密合作,透过宣传及教育,向驾驶人士及骑单车人士传达互相尊重的信息。例如,我们制作了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广播、《单车乐:安全锦囊》教育短片和《道路安全通讯》宣传刊物等,提醒驾驶人士尊重骑单车人士拥有共用道路的权利,而驾驶人士和骑单车人士亦应互谅互让,避免意外发生。
 
(五)现时申领驾驶执照的驾驶测验中的笔试部分按《道路使用者守则》(下称《守则》)设定。《守则》涵盖交通及道路安全知识,《守则》第五章「所有驾驶人须知」已载有指示驾驶者如何在驾驶时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骑单车人士等)安全的内容。至于路试部分,考生在应考途中须观察道路交通情况,遇上骑单车人士时,必须顾及他们的安全,作出适当的驾驶行为。
 
(六)香港的市区一般交通非常繁忙,路窄人多,路旁上落客货活动频繁,经常有车辆驶经并需在路旁短暂停留。基于道路安全考虑,政府不鼓励市民在市区以单车作为交通工具。
 
  此外,市区路面空间一般较有限,若要在路面划出单车专用道,便需要缩窄现有的行人道或现有行车道,无可避免地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或加剧路面挤塞,容易引致交通意外。在没有专用单车径的情况下,若有大量单车在市区与其他车辆共同使用繁忙道路,亦会增加意外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政府现时没有计划在巿区设置单车优先道路。
 
  至于位于市区的新发展区,政府会在个别具条件的项目中,在规划阶段考虑引入单车径网络。例如政府正为前启德机场进行大型市区发展计划,根据《启德分区计划大纲图》,启德发展区内已规划了长约6.6公里的单车径网络。为回应公众期望启德发展区单车径网络可覆盖更广阔的范围,以同时供休闲娱乐之用,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四年检讨了单车径网络,并建议利用公共休憩用地把单车径网络扩展至大约13公里。该署并已在二○一五年十一月展开了一项可行性研究,以检讨拟议单车径网络、配套设施(包括租赁与停泊服务)、经营与管理架构和实施策略。研究预计在二○一七年年中完成。
 
  此外,在规划发展市区海滨用地时,政府亦会审慎研究兴建单车径的可行性,并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加设单车径及相关设施,方便市民以单车作为康乐或短途代步用途。规划署在二○一一年完成的《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中建议政府在进行详细研究后,可考虑在规划中的中环新海滨永久海滨长廊设立单車径。另外,该署于二○一六年六月至八月进行的《湾仔北及北角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活动中,亦提出在拟议的总纲发展蓝图内预留空间设置主要用作休闲用途的单车径,包括单车租赁系统的配套设施。至于拟议由北角油街至鰂鱼涌海裕街之间的东区走廊下兴建约两公里长的行人板道,亦有建议在行人板道上设置单车径、单车租赁及停泊设施。政府会在推展有关长远发展时,周详考虑进一步研究设置单車径的可行性。
 
(七)发展局表示,《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八章包含了单车径及单车停放处的规划准则与指引。有关准则及指引旨在作一般参考,并需就个别发展项目(包括市区重建局的发展项目)的特别情况,予以灵活应用。至于扩阔道路方面,市区重建局一直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如运输署或路政署)的整体规划。
 
(八)政府非常重视道路交通挤塞问题,并会多管齐下,按部就班推行交通谘询委员会早前在《香港道路交通挤塞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建议,当中包括研究控制车辆(主要是私家车)增长。
 
  政府的交通政策,是以公共交通为本,减少依赖私家车。同时,我们致力营造绿色社区,推动单车及步行作为短途代步用途,方便市民往返公共交通工具车站和居所或办公室,作为「首程」及「尾程」的短途接驳,减少市民使用机动交通工具。
 
  除了积极推动运输及房屋局今年一月宣布的「香港好‧易行」计划,鼓励市民「以步当车」,我们会继续在新市镇及新发展区缔造「单车友善环境」,包括改善现有单车径和单车停泊设施,以及加强单车安全的宣传教育。我们亦会研究如何协助团体以非牟利及自负盈亏形式营办社区单车租赁服务。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