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正式委员登记册二月一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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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七日)说:「正式委员登记册上载列了新一届选举委员的姓名,他们将于三月二十六日投票选出第五届行政长官。」
《基本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由来自以下四个界别的选举委员组成:(一)工商、金融界、(二)专业界、(三)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及(四)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的代表、乡议局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发言人说:「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于二月十四日开始。由于新一届选举委员会的任期是于二月一日起生效,选举委员于该日起才可以根据法例签署有关表格提名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正式委员登记册会由二月一日起放置于选举事务处(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及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及各区民政事务处,在星期一至五的通常办公时间内供市民查阅。
查阅正式委员登记册的公告会于二月一日刊宪。
完
2017年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