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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简介《施政报告》有关工商事务施政纲领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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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简介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有关工商事务的施政纲领开场发言:

 主席:

  文件已列出工商方面各项新措施及持续措施,现在我重点介绍其中几项。

(一)对外经贸关系

自由贸易协定

  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展开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以来,已进行九轮谈判,整体谈判已进入最后阶段。我们期望于今年初完成谈判。

  香港与格鲁吉亚及马尔代夫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分别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展开,进展良好。

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

  香港已经签订了十九份投资协定,除了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与智利签署的投资协定外,其余投资协定均已生效。香港亦分别与巴林、缅甸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完成了谈判。该三份投资协定将会在有关方面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签署。

  在二零一七年,香港会继续与伊朗、墨西哥及俄罗斯谈判投资协定。此外,香港正积极与印度联系,以期在二零一七年展开投资协定谈判。

完善经贸办网络

  现时我们共有十二个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随着世界经济发展重心渐移往亚洲,特区政府去年成立了驻雅加达经贸办,同时正积极与韩国政府进行紧密沟通,以期尽早在首尔设立新经贸办,以加强香港与韩国的商贸和文化交流。

  为进一步拓展经贸办的网络,我们计划在印度、墨西哥、俄罗斯、南非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设立经贸办,从而积极开拓市场和寻找商机,促进贸易及投资。

(二)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大内地对香港开放的力度,推动CEPA升级。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现正就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讨论如何进一步促进和便利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商贸,希望年中会有实质成果。

(三) 投资推广

  我们会继续鼓励更多来自海外及内地的企业来港拓展业务。去年,投资推广署共完成了三百九十一个外来的投资推广项目。投资推广署会继续积极协助内地企业在港投资,并利用香港作为「走出去」的理想平台。我们亦会继续宣传香港作为领先创业枢纽的地位,吸引更多初创企业来港开展业务。

(四) 经济发展委员会

  由行政长官领导的经济发展委员会(经委会)成立至今已经召开了十二次会议,讨论了土地供应、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以及《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等与经济发展有关的课题,辖下四个工作小组亦已就支援个别行业发展提出具体建议,而政府亦已接纳了有关建议并陆续落实执行。

(五)会议设施 

  我们其中一个优势产业是会展业。顾问研究显示,二零二八年香港的会议展览场地于旺季期间将短缺约十三万平方米,我们必须做好中长期规划,确保我们的会展业务不会受制于场地短缺。

  政府已采纳了经济发展委员会辖下会展及旅游业工作小组的建议,待沙田至中环线会展站于二零二零年左右落成后,在会展站上盖兴建会议中心。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应政府邀请,正就此进行设计工作。

  另一方面,政府现进一步建议,最快在二零一九年在湾仔运动场用地进行综合发展,提供新会展场地、潮玩和新颖的康乐及体育运动设施,和其他社区设施。贸发局会就此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政府会适时就建议谘询湾仔区议会和其他持份者。

(六) 扶助香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

  我们会继续推行总值十亿元的「专项基金」(「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向香港企业及非分配利润组织提供资助,协助香港企业通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促进内地业务发展。

  随着亚洲及邻近地区发展稳步向前,新兴经济体的增长越见明显,各方对高增值专业服务需求越见殷切。为数二亿元的「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已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推出,目的是要支持香港专业服务行业推行有价值的项目,面向境外市场进行交流、合作,以及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提高香港专业服务水平及对外竞争力。

  政府驻内地办事处会继续在内地举办「香港周」活动,协助港商推广香港产品和服务。贸发局亦会继续在内地不同城市拓展「香港设计廊」的网络,为香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提供展销平台。

  我们会继续透过工贸署(工业贸易署)辖下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及「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 等,协助中小企融资、拓展市场和提高整体竞争力。

  我们已延长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辖下「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底,并把措施的担保费年率降低一成,以及取消措施的最低担保费,以对中小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援。我们会继续不时检视支援中小企业的措施,以确保为业界提供适切的支援。

(七) 知识产权

  保障及善用知识产权,是香港未来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改革香港的专利制度。立法会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制定《2016年专利(修订)条例》,为引进「原授专利」制度建立法律基础。我们正积极跟进相关的准备工作,争取在二零一九年实施「原授专利」制度。

  此外,我们亦会继续检视其他知识产权范畴的法律,配合香港的经济发展,加强我们的竞争力,例如在版权方面,政府会继续检讨有关制度,进行法律和政策研究,并以开放的态度与各界持份者保持沟通。未来任何新提出的立法建议,必须顾及公众谘询带出的意见,平衡各方的需要,以香港的最佳整体利益为依归。

(八) 「一带一路」办公室

  行政长官去年委任了「一带一路」专员,而「一带一路」办公室亦于去年八月一日开始运作。政府详细检讨了「一带一路」办公室的运作及未来的工作需求,认为有需要为「一带一路」办公室增加人手及资源,以确保办公室能有效地推行「一带一路」这项长期性的工作。

  中央政府将在今年五月在北京举办一个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最高层次的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论坛将突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成果,特区政府现正筹备参加。

  主席,我的介绍完毕,我们很乐意回答议员的提问。
 
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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