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传媒查询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进度
***************************

  创新及科技局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就传媒查询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发展进度,回应如下:

  按《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港深双方会成立「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联合专责小组),就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联合专责小组原定于本年一月举行第一次会议,但由于港深双方未能在一月找到合适的日期,经商议后,现暂定二月在深圳举行会议。创新及科技局局长将担任港方组长,港方其他常设成员包括:发展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创新科技署,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的代表。

  负责开发「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公司,将为一间由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按港深双方达成的共识,假设董事局有十名董事,港方将提名四名(包括主席),深方提名三名,余下三名则由双方共同提名,主要由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企业及大学的相关人士出任。若董事局人数不是十名,则以上述比例为基础分配提名人数。上述附属公司董事局的成员,全数由科技园公司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例委任。按《香港科技园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565章),所有待决问题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过半数票决定,如票数均等,则主席除可投他原有的一票外,并有权投决定一票。作为附属公司,该公司须就项目发展向母公司(即科技园公司)的董事局汇报,而科技园公司董事局的成员,则继续由特区政府按相关法例委任。另外,按《合作备忘录》,上述附属公司亦须就「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发展事宜向联合专责小组汇报。

  特区政府官员会在三月六日出席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即工商、资讯科技及广播,以及发展事务委员会)的联席会议,简介项目的进展,以及探讨如何尽快展开相关的工程。



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