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串谋出口配方粉及处理私烟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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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二○一六年五月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禁区范围内,发现该名女子向该名男子分发配方粉出口到内地,并从他接收怀疑私烟,于是拘捕他们,并检获约七十三公斤配方粉,估计市值约一万八千元,以及一千二百二十支怀疑私烟,估计市值约三千元,应课税值约二千元。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三十六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净重不超逾一点八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十六岁,并且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完
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45分
香港时间1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