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因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手袋及背包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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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于二○一六年十月进行试购行动,从一名零售商购买一个背包。经调查后,海关人员发现该声称为某品牌的背包,并未获授权生产及供应。海关从该零售商检获的一百六十个背包及手袋亦非获授权货品。零售商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背包及手袋,误导消费者以为是该品牌的产品。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完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2分
香港时间16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