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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走私象牙被判罪名成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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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旅客因走私象牙,今日(一月十六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八星期及罚款九万元 。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该名三十岁男子一月十四日从印尼雅加达出发,飞抵香港国际机场。海关人员在他的寄舱行李发现约二十四公斤象牙。

  渔护署经调查后,检控该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物种。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任何人无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而有关物品亦予没收。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进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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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上星期六(一月十四日)抵港的旅客今日(一月十六日)被法庭裁定走私象牙罪成,判处入狱八星期及罚款九万元。图示海关人员在其寄舱行李发现的象牙切枝。
一名上星期六(一月十四日)抵港的旅客今日(一月十六日)被法庭裁定走私象牙罪成,判处入狱八星期及罚款九万元。图示海关人员在其寄舱行李发现的象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