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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改善私营安老院舍和残疾人士院舍的服务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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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近年发生多宗私营安老院舍和残疾人士院舍(以下统称「院舍」)的人员虐待院友事件,情况令人关注。有院友家属向本人反映,当局应修订《安老院条例》和《残疾人士院舍条例》,以改善院舍服务质素,包括提高护理人手的最低法定水平,从而防止虐待院友事件再次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当局接获有关院舍服务的投诉宗数,并按投诉内容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否研究该等投诉与有关院舍护理人手不足的关系;如有研究而结果显示人手不足影响有关院舍的服务质素,当局如何改善该情况;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尽管上述条例订明高度照顾院舍在上午七时至下午六时,除非有保健员在场,每六十名院友须有一名护士当值,但仅达该法定人手要求的院舍难以向院友提供具质素的护理服务,当局会否检讨有关条文及相关的实务守则,以提升院舍的护理人手水平;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实施提升院舍服务质素的措施,例如鼓励全港院舍参与评审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包括当局将如何评估有关措施的成效;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国麟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社会福利署(社署)的安老院牌照事务处及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统称「牌照处」)每年平均合共接获约三百宗有关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投诉。按投诉事项划分,上述所接获的投诉主要涉及护理服务(约四成)、管理(约一成半)、膳食及环境设施(约一成)以及人手安排(约一成)等。

  牌照处在接获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如发现个别院舍违反相关规定(包括未能符合法定的最低人手要求),会因应院舍违规事项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向院舍发出书面劝谕、警告或纠正指示。若院舍持续欠缺改善,牌照处会根据《安老院条例》和《残疾人士院舍条例》及实际违规情况考虑撤销有关院舍的牌照/豁免证明书或拒绝为该牌照/豁免证明书续期甚至提出检控。

(二)政府计划在二○一七年开始展开检讨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法例的工作。社署其中一项工作是以务实的方式就个别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人手情况进行查核,作为检讨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法例的基础。

(三)除了执行监管措施以外,社署一直十分重视为业界提供切合需要的培训,以提升院舍员工的技能。在这方面,社署已推出或正在计划几项新措施。其中一项新措施是社署透过奖券基金拨款,分别委托香港老年学会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于二○一六至一七年度推行「安老院质素提升计划」及「残疾人士院舍管理训练及谘询计划」,两项计划分别为期两年及十五个月,计划内容包括为院舍营办者及主管举办各项有关管理、员工督导等训练课程、向个别院舍提供院舍管理的专业谘询,以及透过课堂学习及实地指导为员工提供培训。两项计划分别涵盖超过六百间安老院和约八十间残疾人士院舍。

  社署现行的「服务质素标准」订明服务单位在管理及提供服务方面应具备的质素水平,现时该套标准只适用于津助院舍、合约院舍,以及参加买位计划的私营院舍。社署计划设计一套适用于私营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服务质素标准」,并透过培训和服务谘询的支援,协助和鼓励私营院舍营办者及主管在院舍内推行,同时协助他们制定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诉管理机制。

  社署分别自二○○四年及二○一二年起在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推行「服务质素小组」计划,安排不同社区持份者(包括医护界人士、服务使用者、他们的亲友和地区领袖等),到院舍进行不作预先通知的探访,就院舍的设施和服务提供意见,协助和鼓励院舍提升服务水平。社署已于二○一六年四月开始将计划扩展至全港各区,涵盖所有类别的安老院及所有已获发牌照的残疾人士院舍,并将于稍后进一步推展至所有获发豁免证明书的残疾人士院舍。

  社署在考虑安老院参加「改善买位计划」的申请时,会给予通过评审的院舍额外分数,以鼓励私营安老院参与评审计划。此外,社署会透过「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鼓励认可服务机构参与评审计划,其中包括向首次申请参与获香港认可处认可的评审计划并成功获发有效评审证书的服务机构发还五成的评审费用。
 
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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