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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打击违例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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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警方于去年十一月进行为期六天的全港反违例泊车行动,期间就违例停泊的车辆发出31 823张定额罚款通知书(罚单)及拖走40架该等车辆。此外,警方于去年一月至九月期间共发出1 165 779张罚单;该数字较前年同期上升21%,反映违例泊车问题日趋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违例泊车(包括双行泊车,以及在限制区非法上落客或货物及停车等候)的黑点数目,并按警方陆上总区以表分项列出;
 
(二)各陆上总区辖下交通督导员的人手编制为何;当局会否增加有关人手,以加强执法工作(包括更频密地巡视各违例泊车黑点及发出更多罚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何措施加强打击违例泊车;会否考虑(i)加重违例泊车的罚则,以及(ii)在不作任何警告下向违例泊车的司机发出罚单;及
 
(四)除了预计最早可于二○一九年推出的电子定额罚款通知书计划外,当局会否考虑应用更多科技,以提升警方发出罚单的效率,例如把车辆相关资料以扫描二维条码方式载列于行车证上,以供车主张贴在车辆的挡风玻璃上?
 
答覆:
 
主席:
 
  就叶刘淑仪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违例泊车问题日益严重,特别在市区内某些地点(如:皇后大道中近置地广场、英皇道近炮台山地铁站及中间道近香港喜来登酒店等)。不过,由于警方和运输署现时并没有界定何为违例泊车「黑点」,因此未能提供违例泊车「黑点」数目的资料。

(二)及(三)目前,若车辆违例停泊,警方可根据《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香港法例第237章),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额为320元。此外,若司机违反若干道路交通罪行,包括在限制区内违例上落乘客或装卸货物,警方可根据《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香港法例第240章),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额为450元。

  为了打击违例泊车,政府决定多管齐下,包括提高罚则、加强执法、并检讨泊车位政策。早前,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在提交予政府的《香港道路交通挤塞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通胀和入息水平增加,交通罪行的定额罚款的阻吓作用已逐渐减弱,因此建议政府参考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升幅,调高定额罚款额。政府认同交谘会的建议,并已于二○一五年十二月就提高定额罚款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建议按一九九四年(即上次定额罚款获调高)至二○一五年九月底(约20年)期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上升约50%为基础,把罚款额调高50%,由现时的320元及450元,分别调高至480元及680元,以维持罚款的原有阻吓作用,并其后于二○一六年一月的交通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听取团体和个别人士的意见。
 
  政府原先计划于上个立法年度(二○一五/一六年度)把相关的修例建议提交立法会审议,但因应当时立法会会期快将完结,而立法会仍然积压大量紧急及必要的法案和议案有待通过,经与各党派议员商讨后,政府决定暂时抽调该修订建议。政府现计划于今年第一季内提交修例建议予立法会审议。
 
  与此同时,警方已加强执法,改善违例泊车问题。除日常交通执法外,警方根据「二○一六重点交通执法项目」,在去年进行共四次全港反违例泊车执法行动,对一些可引致交通意外或阻塞交通的违例事项重点执法。行动期间,警方严厉执法,在不作警告下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亦有多次票控蓄意违例的司机,并将违泊而造成严重阻塞的车辆拖走。在四次行动中警方共发出147 048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将54部车辆拖走。由二○一六年一月至十一月,警方共发出1 472 915张定额罚款通知书,较二○一五年同期上升21%。有关执法行动,包括在不作警告下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在二○一七年将持续进行。除加强执法力度外,警方亦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及教育,务求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意识,以改变他们的不当行为和态度。
 
  现时,警方交通督导员近300名,按各陆上总区辖下分布如下:
 
警察总区 交通督导员数目
港岛 81
九龙东 30
九龙西 106
新界北 30
新界南 51
合计 298
  
  政府会不时检讨交通督导员的数目,并在有需要时增加人手以应付所需的交通执法工作。

(四)警方正研究采用电子定额罚款通知书,当中包括在行车证加入二维条码,让前线执法人员以扫描二维条码方式读取载列于行车证上的相关车辆资料,提升前线人员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效率。警方会继续留意科技发展,协助前线执法人员执法,及提升后勤人员的工作效率。
 
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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