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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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长远房屋策略2016年周年进度报告》及房委会为充分和合理运用公屋资源而实行的措施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已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布《长远房屋策略2016年周年进度报告》(《周年进度报告》),阐述《长策》下各个扼要范畴截至去年十二月底的最新推行进度。
 
  自报告公布后,我留意到社会上提出的一些批评,所以希望藉今天的机会回应这个意见,并进一步聆听各位议员的意见。
 
  社会上有意见认为,政府在二○一五年底公布觅得可供兴建25万5千个公营房屋单位的土地,但去年底则称已觅得的土地只可兴建23万6千个单位,减少了约2万个单位,质疑为何数字方面有倒退。
 
  我要首先指出,二○一六年底和二○一五年底所公布的十年期并不一样。我们每年按客观数据去推算未来十年的总需求量,从而得出总供应目标,但这不等于我们已必然掌握足够的房屋用地。至于未来十年期内估算可以兴建多少个住宅单位,最终视乎我们能找到可供发展的土地的状况,包括在规划上的进展,例如改划用途或其他程序等。有些时候,一些原先我们认为能够纳入十年期内发展的项目,因为在推展时候,包括规划上遇到的困难较预期为多而要推后落成期。
 
  的确,政府手上把握到可以在未来十年发展房屋的土地量是有限的,而公营房屋方面,房委会已用尽其所持有的「熟地」。不过,虽然在表面上,每个十年期房屋供应目标和已掌握的土地之间仍有落差,但应该指出,十年期是逐年延展的,换句话说,其实我们每年都一直在解决了数以万计住户的房屋需求;只是由于社会上对房屋的殷切需求持续存在,仍需增加供应,因此政府有必要继续开发及改划土地,以满足这个需要。
 
  若要最终落实到供应目标,整个社会都必须面对土地这个关卡,并在不同利益和诉求之间作出不可回避的取舍。《长策》进度报告中详细列举了在公营房屋供应上须克服的主要挑战,包括地区谘询、法定规划及其他程序、收地及清拆、重置设施,以及平整地盘及提供基建等。
 
  我们亦留意到,社会有意见认为最近的新建单位面积越来越细。首先我需要澄清一点,在公营房屋方面,房委会仍然按照一直以来的公屋编配标准,即每人不少于7平方米室内面积。事实上,现时整体公屋租户中,人均居住室内面积约为13平方米。
 
  至于私楼方面,发展商在考虑新建单位的面积和类型时,会顾及巿场的负担能力,因此这不单是一个房屋用地供应的问题,也跟楼价水平息息相关。这解释了为什么政府除了在供应方面大力觅地建屋外,在当前供求失衡下,也要同时推出需求管理措施,使价格不致因市场过分亢奋而造成螺旋式推高。
 
  改善居住单位面积是应有的社会愿景,我们同意政府就此应作长远规划,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土地供应,及如何合理运用土地资源,包括在保育与发展之间如何作出取舍等。在目前土地不足的制约下,实在难以在短期内达至这个愿景。
 
  主席,公屋的平均轮候时间在持续上升,反映公屋长期求过于供,以及近年轮候人数急增的实况——现届政府上任至今四年多的时间内,增幅已达44%。由于觅地建屋需时,房委会难于短期内大大增加供应量,这难免会进一步对平均轮候时间造成压力。因此,房委会在致力增加公屋供应的同时,亦须因应社会需要的优次,继续检视如何更合理、公平地运用及分配既有的公屋资源。今天的会议文件交代了房委会这方面检讨的详情。
 
  我们认为,社会上是支持善用公屋资源,把公屋编配给最有需要的社群。有意见批评,房委会最近通过的措施只是转移视线,透过向公屋租户和申请者「开刀」,减低政府面对供应不足的压力。我们认为这类批评有欠公道。
 
  其实我们一直在指出,解决公屋供求失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增加供应,因此必须解决当前的土地制约问题。《长策》提出的「供应主导」原则是政府的大方向。然而,面对大量居住环境欠佳的家庭在轮候公屋,房委会的确有必要检视相关政策,以更公平地分配公屋资源予较有迫切需要的人士。事实上,无论公屋供应是否充裕,房委会都有责任确保珍贵的公屋资源得到合理运用,及不被滥用。
 
  在各项措施当中,相信修订「富户政策」的争议较大。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去年十二月九日的会议上通过修订「富户政策」,作出两大决定:(1)若公屋租户的家庭入息超过公屋入息限额五倍,或资产超过入息限额100倍,便须迁离公屋;(2)在香港拥有私人住宅物业的公屋租户,则不论其家庭入息或资产水平为何,亦须迁离公屋。小组委员会在作决定时,已考虑到住户入息若达至公屋入息限额五倍的水平,已属全港同类人数住户中入息最高的百分之七内;而资产达公屋入息限额100倍的住户,应已有能力购买房委会近期推出的资助出售单位。这些住户应有能力照顾自己的住屋需要。
 
  不过,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认为,在执行新安排上需小心处理。由于经修订的「富户政策」于今年十月才实施,距今仍有一段时间,房屋署会因应小组委员的意见,以及今天的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议员的讨论,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执行上的细节,并提交具体方案供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二月的会议上讨论。
 
  至于其他相关议题的检讨,包括容许现居于公屋的人士另行申请公屋、宽敞户政策等,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仍未及讨论。我们会将各位议员提出的意见一并向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反映,供其于二月的会议上考虑。
 
  主席,我们很清楚,现时整个社会——无论是低收入家庭、住在劏房的家庭或年轻人——都期待可以在短时间内兴建大量房屋,特别是公营房屋。正正因为这样,我们更加要咬紧牙关,作出必要的取舍。我们未必能做到十全十美,才推行一个新的公营房屋项目,但是我们要问是否完全没位可走呢?房屋和相关的土地供应问题,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我们希望社会各界肯共同面对艰难的挑战和取舍,上下一心,以尽量争取更多空间,去解决迫切的房屋问题。
 
  多谢主席。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