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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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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七十一岁男子因袭击三名控烟督察,今日(一月四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三星期、十二日和十二日,同期执行。
 
  有关案件发生于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当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屯门公园期间,该名男子袭击三名控烟督察,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他亦因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被罚款1,000元,以及违反禁烟规定被罚款1,500元。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并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一六年录得七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七十七宗案件,而在六十七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十九人被判即时入狱,当中最高判刑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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