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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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一月三日)宣布委任区域法院法官李素兰和区域法院法官陈嘉信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委任于二○一七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有关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区域法院法官李素兰
李素兰法官于一九六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取得伦敦大学(校外)法学士学位,一九八六年通过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的大律师专业试,一九八六年分别在英国(内殿律师学院)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一年取得澳洲北领地最高法院法律执业资格。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间私人执业。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二○○七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区域法院法官陈嘉信
陈嘉信法官于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年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五年通过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的大律师专业试。一九八五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中殿律师学院)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获讼辩人的资格。一九八六年至二○一三年期间私人执业。二○一三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完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