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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修订披露规则及修订公告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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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在宪报刊登《2016年银行业(披露)(修订)规则》(《披露规则》)及《2016年银行业(指明获豁免押记类别)(修订)公告》(《修订公告》),以便在本港落实和便利实施最新的国际银行业监管标准。

  《披露规则》旨在令认可机构的监管披露内容更为全面和贴切,并提高其在业界及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可比较性。《披露规则》同时订立就部分主要监管指标作出季度披露的规定。

  《修订公告》则旨在就现时《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中对认可机构设定押记的限制作出一定豁免,以便利业界遵守国际最新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保证金及风险缓解标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作为国际银行及金融中心,香港支持持续实施国际最新的监管标准,以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有关修订将使我们的监管框架紧贴国际标准。」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我们在拟备《披露规则》及《修订公告》时已谘询了银行业界。《披露规则》及《修订公告》有助提升监管披露内容以促进银行业界的市场纪律,以及协助认可机构实施最新的保证金及风险缓解标准。」

  《披露规则》及《修订公告》将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并将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三月三日生效。
 
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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