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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牌照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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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提醒所有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法例,否则会被检控,其牌照亦会被撤销或拒绝续发。

  劳工处早前因家盈雇佣中心(位于长沙湾)持牌人向一名求职者滥收费用被定罪,而撤销其职业介绍所牌照。该持牌人其后向行政上诉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上诉,但有关上诉最近已被委员会驳回。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或打算经营职业介绍所的人士,若曾违反《雇佣条例》第XII部,如滥收求职者费用,或被信纳为非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劳工处处长可拒绝签发或续发职业介绍所牌照,或将其现有的职业介绍所牌照撤销。」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求职者费用的投诉或查询,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办理。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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