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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讯科技专业服务新一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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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更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资讯科技项目,同时吸引更具创意的解决方案支援政府资讯科技项目,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将在新一轮的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协议)招标中引入多项新措施。

  资科办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表示:「新一轮招标有多项重要的加强措施,以期透过协议推动本地资讯科技业界的发展。相关措施包括提高合约价值的金额上限,以容许在协议下批出更大型的政府合约;增加常备承办协议承办商的数目,让更多服务供应商能参与协议;降低招标的基本要求,以吸引更多中小企投标;及在评审项目建议书时更着重其技术范畴,以鼓励创新。」在新措施下,更多供应商将可为政府设计和提供优质的资讯科技解决方案。措施也有助鼓励创新,为业界开拓商机,便利公众。

  是次招标的合约为期四年,总值估计超过十五亿元,较现有合约的总值高出三成以上,大大提高承办商的商机。协议涵盖四类资讯科技服务:

(一)计划/项目发展之前期服务及独立管理服务;
(二)系统支援及维修服务;
(三)系统发展及推行之综合服务;及
(四)资讯保安及独立测试服务。

  服务类别(二)和(三)再分为大型和小型项目组别。

  发言人阐释:「个别合约价值的金额上限由一千万元大幅提高五成至一千五百万元,让政府可以进一步透过协议,采购资讯科技服务。为鼓励中小企参与协议而在服务类别(二)和(三)下特别设立的小型项目组别,相关的合约价值金额上限亦由一百四十三万元调升至三百万元,增幅超过一倍,让中小企可以参与更高合约价值的政府项目。」

  目前,政府就四类资讯科技服务向四十二间承办商共批出六十八份常备承办协议。政府期望新一轮招标能涵盖更多承办商,并将常备承办协议数目增至最多约九十份。新的常备承办协议预计由二○一七年七月起生效。

  发言人说:「我们也希望鼓励更多中小企及初创企业竞投政府资讯科技项目。新一轮招标中对投标者的基本要求,如用以检核公司业务纪录的累积服务量获显注调低,务求更多本地公司,包括中小企和初创企业,均能符合投标资格。以服务类别(四)和服务类别(三)的大型项目组别为例,投标公司在过去三年的累积服务量只要分别达二百万元及一千五百万元,便已符合要求,数额仅为现行要求的三分之一左右。」

  「现今资讯科技流程和技术瞬息万变,我们期望承办商积极引入创新的解决方案和先进的系统开发技术,实践最佳的系统设计和编程,以及使用更多创新流程和服务以满足需求。因应服务质素的重要性,评审建议书阶段将更着重技术范畴。在评审服务类别(一)和(三)的项目建议书时,部分适用的项目(如策略研究、设计和推行需要稳健和较高质素的资讯科技解决方案)将采用较高的技术比重。价格/技术评分比重会由现行普遍采用的70:30改为60:40,以反映创新和创意元素在专业服务中的重要性。」

  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是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策略的一部分,旨在加强政府提供资讯科技服务的能力,加快推出资讯科技解决方案,以满足对优质电子政府服务日益增加的需求。协议亦为资讯科技界提供极佳商机,有助促进本地业界的发展。

  在四十八个月的合约期内,各局/部门可就个别资讯科技项目邀请相关服务类别和组别的供应商提交建议书,并根据技术及价格评审选择承办商负责项目。

  招标公告今日在宪报刊登。招标文件可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六楼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接待处索取,亦可从以下连结下载:www.ogcio.gov.hk/tc/business/tender_eoi_rfp/open_tender_notice.htm

  招标简介会将于二○一七年一月五日举行,欢迎有兴趣的投标者出席。截止投标日期为二○一七年二月三日中午。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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