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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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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三位现任副主席及七位现任成员,以及委任九位新成员,任命由二○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陈健波、张华峰与谢伟铨获再度委任为副主席。获再度委任的成员是陈建强医生、郑锦钟博士、何锦荣、何世杰博士、许宗盛、关治平与陆贻信。新委任的成员为欧楚筠、朱永耀、蓝德业、李晓华、李家仁医生、彭韵僖、Shalini Sujanani、黄至生教授与杨华勇。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感谢监警会为确保香港享有一套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作出的宝贵贡献。我们亦感谢即将在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期届满后离任的监警会委员所作出的贡献及意见。我们深信监警会将继续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并持守行之有效的投诉警察制度。」

  监警会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第604章)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

  委任公告刊登于今日的政府宪报。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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