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香港首份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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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说:「政府自二○一三年开始制订《计划》的工作,二○一六年初就推行《计划》进行公众谘询,建议得到社会上各界的普遍支持。」
他指出,《计划》提出四个主要范畴,共67项具体行动。主要范畴包括加强保育措施、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增进知识及推动社会参与。
(一)加强保育措施
政府将加强现有的保育措施,并推行新措施,包括优化郊野公园和海岸公园等保护区的管理及指定新范围,以保育生物多样性;政府也会针对特别需要关注的本地物种,例如土沉香及马蹄蟹,制订相应的保育行动计划。
(二)推动生物多样性议题主流化
政府会继续进行自二○一三年开始在政府内部展开的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工作,相关的决策局及部门会因应香港的情况,在各自的业务中引入对生物多样性的考虑,例如在规划发展或推行各项计划及工程项目时,将生物多样性结合为考虑因素,以及提升城市环境的生物多样性等。
(三)增进知识
政府会牵头或委托顾问就优先事务进行研究,包括生物多样性调查、物种评估、整理生境资料等。政府亦会整合现有资料,与伙伴合作建立资讯分享平台。此外,政府会透过提供拨款资助相关项目。
(四)推动社会参与
政府会与来自不同界别的组织合作,合办推广直接参与保育工作的活动,亦支持把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纳入学校教育,推动大众保育知行合一。
落实《计划》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因此,政府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由环境局局长出任主席,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监察进度。
资源方面,政府已为首三年推展项目预留一亿五千万元,而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亦已亦预留拨款,资助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硏究,以及支持教育和社区参与项目。
《计划》已上载渔农自然护理署网页(www.afcd.gov.hk/bsap)。
完
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1分
香港时间12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