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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持续发展基金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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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持续发展基金(基金)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开始接受申请。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说:「基金是于二零一六年《施政报告》公布的新农业政策的其中一项主要措施,为本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财政支援。」
 
  为协助本地农业社群应付新挑战,基金旨在资助应用为本的项目,以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产量,或转型至可持续或高增值的作业模式,从而提升业界的整体竞争力。申请项目可涵盖研究及开发农业生产的应用科技、农业知识转移、休耕农地复耕、与农业有关的人才培训及市场推广等范畴。
 
  基金会考虑资助非牟利性质或涉及商业元素的项目。申请者须拟定详细业务计划和财政预算,由农业持续发展基金谘询委员(委员会)详细审议。涉及商业元素的项目拨款会以一元对一元的等额资助形式处理,政府资助额的上限为项目整体开支的一半。
 
  申请者须为与本地农业有密切联系的法人机构,包括在本地注册的农业合作社、非牟利农业团体、非政府机构或社会企业,以及本港的学术和研究机构。
 
  委员会于上星期五(十二月十六日)举行首次会议,通过基金的运作及申请指引。委员会会就基金拨款资助项目的整体策略和资助申请的优先次序提供意见。委员会审议申请时,会充分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的成果。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对本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直接和实际的贡献,而且惠及整个本地农业社群。

  此外,为协助农户提升生产力和营运效率,基金下设农场改善计划,供个别合资格农户申请,用以购置工具及物料。资助金额为购置费用的八成,每户以三万元为上限。

  基金全年接受申请。一般申请的合资格申请者须把填妥的申请书,连同可显示机构与本地农业关系的资料,递交至位于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五楼的基金秘书处。谘询委员会会定期审批资助申请。至于农场改善计划,申请人须亲身到渔护署元朗农业推广办事处递交申请书。

  一般申请及农场改善计划的申请指引和表格可于渔护署网页(www.afcd.gov.hk)下载,亦可向基金秘书处或元朗农业推广办事处索取。
 
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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