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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及实习研究员计划的资助范围已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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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科技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扩展了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及实习研究员计划的资助范围。

  为支援本地初创企业,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已经扩展,涵盖香港科技园公司及数码港的培育公司,资助公营机构试用其技术或产品。每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万元。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投身创科行业,以及培育更多科技人才,实习研究员计划亦已扩展至香港科技园公司及数码港的培育公司及两个园区的中小型企业租户,资助它们聘用最多两名本地大学毕业生为实习研究员。每位研究员每月可获14,000至16,500元的津贴,视乎其学历而定。

  有关公营机构试用计划及实习研究员计划之详情和申请手续,可于基金网页(www.itf.gov.hk)下载,或联络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二十一楼;电话:3655 5725;传真:2957 8726;电邮:enquiry@itf.gov.hk)。
 
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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