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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券计划反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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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科技署于创新及科技基金下,以先导形式推出五亿元的科技券计划,资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自十一月二十一日推出计划以来,中小企反应积极,现时已有超过350家中小企在计划的网站登记。
 
  创新科技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表示,留意到业界对计划仍有一些疑问。常见的查询涉及报价、科技顾问和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以及采购现成科技方案的规定等。
 
  在科技券计划下,中小企可根据其需要自行挑选供应商,相信中小企在过程中会考虑供应商质素和项目效益等因素。为确保能妥善运用公帑,采购合约一般应批予中小企自行挑选且符合要求而报价最低者。然而,计划亦容许中小企提出理据,并在科技券计划委员会同意下,采纳并非最低的报价。
 
  公平竞争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所以计划不设科技服务提供者特定名单,也没地域或经验等限制。计划只要求科技顾问必须为本地大学或科研机构、或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登记的公司。科技券计划容许中小企根据其需要自行挑选最适切的供应商,包括本地或国际科技公司。
 
  云端服务是可资助的服务之一,惟计划要求现成的科技方案的开支一般须占项目总成本的50%或以下。事实上,其他国家(如英国和澳洲)的科技券计划亦有类似的限制。
 
  在计划下,由于每家中小企最多可获批三个项目,若项目采用一些以订购形式提供而价格相对较低的服务时,中小企可于项目完成后提交另一项目申请使用剩余的资助额。
 
  发言人补充:「科技券计划是政府锐意推动创新科技的措施,经参考多个国家的经验而制定。我们会因应推行情况不时检视计划成效。」
 
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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