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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政府场地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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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环境局的资料,二○一○年至二○一四年每年于堆填区弃置的塑胶瓶废物数量约为58 000至79 000公吨。有环保人士建议,政府在公众场地设置更多饮水机,并鼓励市民自备水樽,以减少购买瓶装水及饮料,从而减少产生塑胶瓶废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下列每类场地的数目,以及按场地名称列出每个场地内的(i)喷射式饮水机、(ii)非喷射式饮水机,以及(iii)饮品自动售卖机分别的数目(以表列出):
(i)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表演场地、陆上运动设施、公园、泳滩及游泳池场馆;
(ii)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公众街市及熟食中心;
(iii)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社区会堂/社区中心;
(iv)政府合署;
(v)渡轮码头;
(vi)公共交通交汇处;
(vii)卫生署辖下诊所;及
(viii)医院管理局辖下公立医院及门诊诊所;

(二)有否计划在第(一)项所列场地内设置或增设饮水机;如有计划,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台北市市政大楼内自今年四月起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胶杯及瓶装水,当局有否计划在政府建筑物内实施类似措施;如有计划,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按照「减少、重用及循环再造」的原则应对废物管理的挑战。按照这个原则,我们一向积极鼓励市民减少使用即弃物品。政府在公众地方设置的饮水机,主要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动态康乐设施内,如体育馆、运动场及游泳池等,目的是方便市民,以及提倡环保,鼓励市民自携可重用水樽。

  就郭议员的问题,我的答覆如下:

(一)政府场地内设置的饮水机一般分为喷射式饮水机和非喷射式饮水机两种。喷射式饮水机从水务署供水系统取水,经紫外光消毒后供使用,其设计可用于户外及户内场地,而且由于不需更换桶装水,适合较大使用量的场地。非喷射式饮水机大部分是由桶装水供应饮用水,亦有少部分经过滤系统处理后的自来水供应,其设计只可用于户内场地。就问题中提及的场地内的饮水机以及饮品自动售卖机的数目,请参考附表。
 
(二)政府相关部门会继续探讨各种鼓励公众减少使用即弃饮料塑胶瓶的措施,包括在合适的政府建筑物内增设饮水机向公众提供饮用水,但当中要顾及多方面因素,包括服务性质、使用量、适合安装饮水机的类型、卫生及水质管理,以及维修安排等。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暂时没有具体实施时间表。

(三)政府一向积极推动源头减废,并已于二○一二年制定相关指引。根据该指引,各政府部门将采取环保措施,避免及减少产生废物,例如在举办及出席活动及会议时,以玻璃杯或可重用器皿提供饮用水;避免购买樽装饮料、即弃餐具及容器等一次性物品;并尽量在政府建筑物内设置回收设施,以方便回收塑胶樽及其他可回收物料。我们会参考其他地方的做法,不时优化指引或引入合适措施,以推广减废回收。
 
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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